最近才發現這個網站實在是太好了!
必須要請教各位大神

事情是這樣的
104年9月因朋友在某某人壽做業務,故向她買儲蓄險
後來發現她偽造文書,盜用我的名義用儲蓄險借貸6萬2(此部分已提告)
但法院只針對保單借貸偽造私文書部分判刑
我不服的是,明明一開始訴狀上有寫到「某某人壽表示借貸單和要保書簽名一致」(但兩者都不是我的簽名)
後來刑事附民亦訴求「儲蓄險契約無效」,法院卻表示若是契約無效要我另外提告民事訴訟

因為公司提出,我超過民188條的兩年內提告,故不連帶賠償
在提告前我退一萬步表示,只要我的儲蓄險14萬多還我即可,其他賠償都不要了
從107年喬這件事到現在真的很久(一年開庭1~2次,1次結果要等半年左右)

更生氣的是,公司的態度從頭到尾都不認錯!
1.不是本人去貸款還核過? 他們回答因為當時回答個人資料都正確(當時有同居過,都正確就是本人?)
2.身分證差很多! 我是長頭髮,她是短頭髮!!!我是原住民皮膚是小麥色,她皮膚白
3.簽名全部都不是我簽的,硬要坳! 我就說那你們拿出我簽的保單出來我就承認,他們瞬間閉嘴
4.還寄來切結書叫我不能投訴媒體、社群等平台(不就表示你們真的有錯!!!)
5.因為6萬2是匯到我戶頭,他們覺得這部分可以扳回一成
當初業務是跟我說「公司欠她錢,因為她的戶頭都沒辦法用,所以會有一筆錢匯到我戶頭」
我也有說你們業務這樣告訴我,我怎麼知道那是貸款?
不過法院這部分有判公司是"借款給業務"不是我!

後來我真的忍無可忍,前幾天就去提告民事訴訟(契約不存在及返還)
目前在等通知開庭...

這期間對法官是有點失望,去好多次的區公所律師諮詢,都說這是小額,法院不會太care
法官也是一臉厭世,我知道各行各業都很辛苦,賺錢都辛苦,為什麼要這樣被對待?
一種給我的感覺是,「這麼小的事情不能和解嗎?」的態度

以前很喜歡這間人壽,現在真的拒絕往來戶!
P.S.那間辦錯貸款的分公司在板橋中山路


真心祈禱今年可以好好的了結這些鳥事
希望您今年可以了結
讓業界少一顆老鼠屎
辛苦您了
信任的結果換來此等傷害
加油
linda Q wrote:
最近才發現這個網站實...(恕刪)
weyanweyan wrote:
希望您今年可以了結讓(恕刪)


感謝您!
linda Q wrote:
最近才發現這個網站實(恕刪)


直接投書至蘋果

或者是告知xx人壽,若在三天內不給滿意的答覆,
我就直接投書蘋果和爆料網站讓大眾來檢視議論。

只是您說的屬實,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kai520 wrote:
直接投書至蘋果或者是(恕刪)


這個我也有很生氣的跟他們說
但他們就堅持只能還我6萬多

也有說過,從頭到尾文件都不是我簽的
代表是我多繳的
那就該還我!

政府機關溢繳不都退還嗎!

我不懂他們的邏輯

反正他們也拿不出我簽名的證據,就只好跑民事訴訟了
哪一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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