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10萬判毒販無罪 貪污法官林德盛確定要關10年

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前法官林德盛被控透過女友陳燕華等人,向曾姓毒販的太太收賄,曾妻透過贈送10萬元「奠儀」厚禮行賄,林德盛竟膽大妄為,將一審判10年重罪,改判為無罪;一審重判林德盛12年半,二審改判10年半,高院更一審仍認定林德盛敗壞官箴,今年7月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併科12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10萬元;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更審時的另2名共犯,前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小隊長王文俊,更審依收受賄賂罪判刑4年,林德盛的女友陳燕華依期約收賄罪,也判刑4年,都緩刑3年,2人今天也一併定讞。

2006年初,檢警調查,毒販曾健翔(歿)因販售一、二級毒品,花蓮地院一審判他10年,2006年1月移至二審花蓮高分院審理,由林德盛任受命法官,曾妻透過警員王文俊,找上林德盛的女友陳燕華牽線,王文俊向曾妻提議「用100萬換10年有期徒刑,值不值得」,透露可以行賄法官。

幾天後,曾妻約林德盛及王文俊、陳燕華,4人一起在卡拉OK聚會,席間林同意「幫忙」,曾妻事後多次送高價洋酒、名牌皮包、化妝品給陳女拉攏關係。

2006年5月,林德盛父親過世,曾妻包了10萬的超大包「奠儀」重禮,在殯儀館靈堂外送給林德盛;同年12月底還沒宣判前,林德盛就先把評議結果透露給曾妻,同年12月25日改判曾男無罪,曾家後續又付了6萬元賄款給介紹人王文俊以資答謝。


收賄10萬判毒販無罪 貪污法官林德盛確定要關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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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10萬判毒販無罪 貪污法官林德盛確定要關10年
收賄10萬判毒販無罪 貪污法官林德盛確定要關10年







貪汙犯竟然是傑出校友!如此荒腔走板,叫人如何信任司法?
知法犯法...處罰從嚴啊!!

這次疫情後大家有共識...無視法律犯錯者,處罰從嚴!!
問題不是法官收賄
而是一件案子 法官可以說你有罪就有罪 說你無罪就無罪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所以說大家不相信恐龍法官 判決不符合人民期望

收賄10萬元 說實在問題大嗎?
酒駕撞死人
台商酒駕撞死19歲孝子! 賠900萬換免關判決逆轉 ... 台中一名莊姓台商,兩年前酒駕苗栗撞死一名郭姓工讀生肇事逃逸,事後以900萬和解,一審時獲輕判2年徒刑,緩刑5年,等於免坐牢。 檢方上訴逆轉,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這樣的判決是讓有錢人用高額賠償逃避刑責,改判莊姓台商3年10個月
以法官的收入
才10萬就被收買了
不太可能吧?
vdml wrote:
問題不是法官收賄而是(恕刪)


酒駕致死一定要關,但法官能用不用關的法條判決
這才是問題所在,覺得一定要開放陪審自由心證空間太大
jimi74 wrote:
酒駕致死一定要關,但(恕刪)


還是用AI做法官可能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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