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菁 wrote:最近在家挖出這台電動...(恕刪) 民國111年11月一日起,電動自行車要掛車牌和強制險才能在道路行駛。 限速25km。改裝提速 花最少錢 可提速到45km。花最多錢,可提速到90km以上。外勞超愛改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