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才女林昭以江蘇榜首之成績考入北京大學中文系新聞專業,立志成為當代最突出的記者,早期支持中共土改解放佃農,後來追求思想自由,無法認同中共反右運動先誘使全國知識份子大鳴大放後再對其言行思想入罪,誣其反黨反人民、迫害人身。
當北大同學貼大字報講真話時,她先料到一旦說話會遭到討伐依然率性直言而被打成右派分子,她吞下大量安眠藥自殺,但被救活。於是被認定為「對抗組織」且「態度惡劣」,遭有關當局加重處分,判以勞動教養三年。她不認同該處分,向校方委員提出質問:「當年蔡元培先生在北大任校長時,曾慨然向北洋軍閥政府去保釋『五四』被捕的學生,現在他們卻把學生送進去,良知何在?」
不久,她發表詩作於《星火》第一期《海鷗之歌》和《普魯米修斯受難之日》等,遭有關當局搜捕入獄。
因在獄中無法取得紙筆,她經常以鮮血在被單上書寫,因她在獄中表態拒絕服從有關當局,被獄卒認定為「表現惡劣」,並因而經常遭受嚴重虐待:「光是鐐銬一事人們就玩出了不知多少花樣來:一副反銬,兩副反銬,時而平行,時而交叉,等等不一。臂肘之上至今創痕猶在不消說了,最最慘無人道酷無人理的是:不論在我絕食之中,在我胃炎發病痛得死去活來之時,乃至在月經期間,不僅從未為我解除過鐐銬,甚至從未有所減輕!──比如在兩副鐐銬中暫且除去一副」。
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她寫下「這是一個可恥的判決,但我驕傲地聽取了它!這是敵人對於我個人戰鬥行為的一種估價,我為之由衷地感到戰鬥者的自豪!……我應該作得更多,以符合你們的估價!除此以外,這所謂的判決與我可謂毫無意義!我蔑視它!看著吧!歷史法庭的正式判決很快即將昭告於後世!你們這些極權統治者和詐偽的奸佞--歹徒、惡賴、竊國盜和殃民賊將不僅是真正的被告更是公訴的罪人!公義必勝!自由萬歲!林昭 主曆
文化大革命爆發後,在中央的直接批示和干預之下(據其妹回憶,上海公安總局的人後來告訴她,這一死刑命令在市局也存在不同意見,但是由於是由中央政治局做出的決定,因此只能執行)
林昭接到被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改判死刑的判決書後,隨即被綁赴上海龍華機場執行槍決,終年實歲34歲,後公安人員來到林昭母親家,索取5分錢子彈費
她於槍決前寫下悲壯詩句:
青磷光不滅,夜夜照靈台。留得心魂在,殘軀付劫灰。
他日紅花發,認取血痕斑。媲學嫣紅花,從知渲染難。


動員大鳴大放,瘋狂反右
房思琪作者
樓主關心嗎?
god52101314 wrote:
房思琪作者


婚外情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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