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學生撞死人「判賠700萬只給3千」,汗顏。


hyksos wrote:
這個例子告訴我們.....(恕刪)



所以鬼島= =

關廠勞工欠費,祖宗18代連帶關係人都要償還,這種竟然不用。

唉~ 大家自求多福。
當這些不公不義的事件出現,與其期待無能的政府,

我更期待 "重案對決" 或 "私法正義" 的場景出現。

晚安您好 wrote:
這種事情你如果要藉機...(恕刪)

非也 非也藍委是因為“油電雙漲,xx稅,核4 ”等重大事件而 唱反調
酒駕事故逐年提升~難不成要請不知人間疾苦的“在野黨” 來處理嗎?
馬總統 是國民黨的主席 國民黨又是立法院最多數
民進黨無能? 國民黨也要爛嗎?

酒駕新聞滿天飛… 我們的政府有解決嗎?
酒駕撞死人 最重罰幾年?
假設開車故意撞死人(尋仇) 事後一瓶烈酒… 那也算酒駕了吧
小玩咖 wrote:
非也 非也藍委是因...(恕刪)


對呀 ! 雖然前年立法院已通過法務部所提出的修訂條文, 參照日本 德國法規, 酒駕肇
事致死者由原本沿用十幾年的最高兩年刑期改為最高七年(剛好用在葉少爺案上) ...

不過看看人家中國... 酒駕肇事且經證實蓄意致人於死的話, 最高可求處死刑耶 !!!

馬英九怎不學學 ?? 怪不得各家媒體要每天照三餐痛批這個政府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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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 2011年11月9日

中國時報【鄭閔聲、曾薏蘋╱台北報導】

尾牙旺季即將來臨,飲宴後切記「醉不上道」!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
修正案,加重酒駕者刑責,新法上路後,酒駕上路遭查獲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併科廿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更將面臨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玩咖 wrote:
非也 非也藍委是因...(恕刪)

賣鬧啊啦,你要用你的政治眼來看事情,所有事情當然都只有藍色和綠色
你家隔壁的樓下的那位阿叔南部的表親家巷口的母豬不生小豬也是政府的錯
誰叫飼料這麼貴!誰叫空氣這麼差!政府不用負責嗎?科科
這不是政治板,我懶的跟你在這種話題上繼續瞎耗

要談政黨,你先叫某個你口中不用負責的政黨民代
遇到酒駕別再關說刁難警察,最近某黨議員關說酒駕的新聞看都看到煩了
喔當然啦,某黨議員關說,這當然也是執政黨該負責,科科
晚安您好 wrote:
賣鬧啊啦,你要用你的...(恕刪)

執政黨 就是把份內工作做好!而不是推卸責任
完全執政 又是國會最多數(半數以上)… 別在指望“無能的在野”
國民黨 黨團若針對“酒駕法律” 在立法院躺著投票也贏
論人數國民黨, 民進黨比不上…
難不成民進黨會”杯葛嗎” 把立法院門鎖起來嗎
難不成 你會批評在野黨“怎不修法” 不顧人民

難不成 你不支持政府“酒駕修法” 還是修法下會惹民怨
提到執政黨負責 難不成又是分藍綠嗎?
還是說酒駕修法 不能叫執政黨提出
只能叫 在野黨提出! 這樣就沒分藍綠了嗎?
小玩咖 wrote:
執政黨 就是把份內...(恕刪)


其實00~08年期間法務部沒有提出過酒駕修法, 主要是因為南部票倉酒駕風氣非常普遍,

提高酒駕罰則恐生民怨 ....


所以一直到換黨執政法務部長也換人後, 法務部才提出修法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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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5日電)高雄市議員康裕成今天指出,去年高雄市酒駕肇事2456件,約為
台北市的20倍,居全國之冠。警察局長黃茂穗承諾傾力防制。

為了遏止酒駕肇事,交通部今天起要對酒後駕車附載未滿12歲的孩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的肇事
者,處以弔銷駕照且終身不得再考照的重罰。

康裕成支持酒駕重罰並引用警政署資料指出,高雄市的酒駕肇事居全國首位,去年有2456件,A1類
(24小時內死亡)酒駕肇事64件、67人死亡、29人受傷。

她說,去年台中市酒駕肇事事件1882件、台北市132件,高雄市的數字令人心驚、心痛,也讓用路人
危機四伏。

交通警察大隊長於鎮慆說,市警局去年5月掌握高雄市酒駕肇事居冠數據,所以去年10月推動大執法
,遏止酒駕。高雄市機車使用率偏高,機車穩定性不及汽車,且駕駛人違規情形嚴重是肇事的主因。

piwu0531 wrote:
不過看看人家中國... 酒駕肇事且經證實蓄意致人於死的話, 最高可求處死刑耶 !!!

馬英九怎不學學 ?? 怪不得各家媒體要每天照三餐痛批這個政府呀 .......(恕刪)


歐,買尬
這是絕對不能做的事,不然天上馬上掉三頂高帽子下來....
玩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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