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sumi wrote:我認為,有協助整理這樣的優惠表格,不用去刻意猜測人家的身份行銷人員也好、熱心者也好,都付出了他們的時間&精神,(恕刪) 法律都明定了約束業配文!部落客「置入性行銷」 新法規定須註明
HAY524781 wrote:我是去年買iE125..當初還在Gogoro 2和iE125之間作考慮換作是今年的話兩台之間的價格差距又拉更高想都不用想當然是選iE125.(恕刪) 請IE的車友多分享後續使用狀況電動車理論上保養應該比燃油車更簡單但某些車款過保後的電子零件更換費要破萬元這樣怎敢推薦...
真的,當初為了要去找去年與今年各地方政府補助的訊息整整滑了好幾天網頁,有這個表格給想買電動車的朋友非常清楚的訊息,少一點謾罵的口水多一些有用的資訊,對大家都有好處。千萬別遇上版上某些沒買電動機車的人還亂傳遞錯誤訊息的,錯誤比無知更可怕...katsumi wrote:我認為,有協助整理這樣的優惠表格,不用去刻意猜測人家的身份行銷人員也好、熱心者也好,都付出了他們的時間&精神,只要內容正確,沒有刻意誤導誰好誰壞,我都認為要給予鼓勵啊辛苦開版的了
dawancoconut wrote:感謝支持,不過自己資(恕刪) 你整理得很整齊了.很棒,只是我隨手查一下也能看到燃油車的補助資訊.所以才跟你建議弄上去.其實你自己也清楚有些欄位是全產品適用的.你可以不用拘限算IE-125
cyt7241208 wrote:法律都明定了約束業配文!部落客「置入性行銷」 新法規定須註明 ok,我也同意業配理應註明。不過,建議你也參考這一篇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你想告訴我的應該是類似這個吧?或是公平交易法21條的廣告薦證者相關?參考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說明中的...-------------------------------四、(薦證廣告之違法態樣)薦證廣告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者,涉及違反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一)無廣告所宣稱之品質或效果。(二)廣告所宣稱之效果缺乏科學學理或實驗依據之支持。(三)無法於廣告所宣稱之期間內達到預期效果。(四)廣告內容有「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案件之處理原則」第十七點所示情形之一。(五)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誇大不實。(六)其他就商品或服務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所以,再回頭看看開版的文章和標題,就....我是不會認為有任何的促銷啦,因為通篇文字都是說明各縣市補助金額啊好啦~如果你要說,熱心車友整理的話,會把gogoro、kymco、中華一起放進來比較啊這點我就沒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