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EM50/EM100 大容量電池組改裝分享--單趟北橫測試

大大
請問em100車廂內可以再放入一顆原廠電池大小嗎
謝謝

owenilu wrote:
大大
請問em100車廂內可以再放入一顆原廠電池大小嗎
謝謝



你好~~~~您的意思應該是EM100車廂內是否可以放置兩顆原廠電池是吧?
可以喔~~~隔板下 與 隔板上各一顆是沒問題的


看了EM100長距離改裝非常有興趣,可以跟版大請教改裝相關細節資訊嗎?

或是私訊留個連絡方式? 謝謝.....
摟主您好

首先跟您抱歉,由於您不讓我在電話中解釋,就直接掛我電話,我只能在這邊留言給您。

首先,我當然相信您的專業,要不然我怎麼會親自登門拜訪請您更換電池芯。也相信你一直強調的數據。

但我只是一般的上班族,一般的使用者,也不會有測試電壓的相關工具。自然對您所謂的專業是不了解,我們身為使用者當然只能跟您這專業的描述我們自身使用的感受不是嗎?

在電話中,我也沒要求說您要退費,我只是要跟您說我電動車的使用習慣。

您說的沒錯,每台電動車都有解速限,但這不代表每個人就一定會騎到該車的極速。我在電話中一直想跟您表明(但我一直沒機會),這台車我只平日上下班騎乘。公里來回數不到十公里。騎乘速度均速28 29,就這樣。以這樣的騎乘習慣,在剛買新車時的新電池,我上班,以及下班加上開大燈,這樣消耗電力來看,儀表板五格電量可以剩下兩格。

您說的沒錯,電池久了會衰減,我的原廠電池變成從每天剩下兩格電量到下班停到地下室,每天都會顯示,請充電訊息。

上星期五到貴公司,聽您解說後,直接付清全額更換電池芯,而您也說會跟新的一樣。如果我不相信您的專業,我會付錢嗎?
也因為您的一句話,會跟新的一樣。所以這星期四我收到電池,充滿電。星期五就恢復我的騎車上下班生活。但是電池狀態就真的跟沒換之前一樣,到了晚上我下班回家,就是顯示請充電警示。

我要表達的是,我的騎乘習慣真的沒有改變。我就是真的騎這麼的慢,但是這樣的結果,真的讓我有很大的問號啊?

難道我們身為一般的消費者跟使用者,連想表達我們自己騎乘的感受都不行嗎?還是我在電話中口氣很差嗎?應該也沒有吧!因為我真想講話的機會都很少。真的有必要在電話中一句我們沒啥好講的,可是你真的不讓我講啊,就直接掛上電話。

也因為您說的,一切以數據來說,所以我才會在電話中說,沒關係,找一天我就用時速25的速度來騎,我們來看看換好新的電池芯可以跑多遠。

最後我還是要說。電動車只是我非下雨天上下班工具,汽車才是我主要交通工具。

您是專業,但是請不要認為我們一般使用者也一定要跟您一樣專業。就像我從事IT工作,我也不會認定每個人都一定要懂電腦。
做生意真的不用這樣,是否頃聽一下我們使用者的使用感覺,而不要一昧地拿您的專業來打壓我們。如果我們懂,我們自己換就好了,還需要您的協助嗎?重點是,我們就是不懂啊。還是您的做事態度是,你們這些不懂的通通都閉嘴,有任何疑問都不准問,是這樣嗎?
再來,也不用在電話中跟我說您跟其他客戶與消保官那邊的事情,我已經在電話中很明確的跟您說,我沒有要要求您退費,或是怎樣的。你要數據,我只能利用錄影方式,以最實際的騎乘方式,來讓您體會我所想要表達的感受。如果真的如您所說,要我加錢安裝電壓表都可以。我甚至都可以用原廠新電池跟這顆您換好的電池做比較。對於我們這些不懂的,唯一能做的方式也只能錄影,總不能請您一起來陪騎吧!不過在這不愉快的通話中,我想也沒必要了。


最後,祝您生意興榮。


星海藍 wrote:
我家有一台中華EM50...(恕刪)

怪俠一枝花 wrote:
首先跟您抱歉,由於您不讓我在電話中解釋,就直接掛我電話(恕刪)


第一句話就是明顯說謊囉...你在電話中的口氣可沒有留言板這裡這麼好,15分33秒的電話中沒有讓你解釋??

還是說你口口聲聲說相信別人的專業,但我們前面跟你細心解說的實測數據你卻完全不接受...
(下午我們還打了兩次電話,第一通你沒接也沒回覆,這是誠意與態度的問題好嗎)

就只是一味跳針式的一直強調你的個人感受呢?

已經拿道路實測數據告訴你說一台中華 EM25 解除限速之後幾乎大家的實測里程數了不起15~20KM而已

但你只會強調以前你可以騎到20~25KM

而我們也告知你即使原廠上那不準確的儀表顯示已經沒電了,但實際還可以再騎5~8 KM 也是不接受

怪俠一枝花 wrote:
難道我們身為一般的消費者跟使用者,連想表達我們自己騎乘的感受都不行嗎?(恕刪)


當然可以,但一通15分鐘的我方付費電話只是一直重複著你的感覺不好,這種沒有實測數據,也嚴重缺乏佐證的
觀感陳述一兩次就可以了吧....

怪俠一枝花 wrote:
還是我在電話中口氣很差嗎?應該也沒有吧!...頃聽一下我們使用者的使用感覺,而不要一昧地拿您的專業來打壓我們。
....你們這些不懂的通通都閉嘴(恕刪)


好一個會編故事的造謠者....你沒有口氣很差,只是一個不理性難溝通不接受專業意見,跳針式的不斷強調你的
個人感受不好,但又拿不出任何實際數據的情緒性使用者罷了...

電話中也跟你強調過你老是講這些不切實際的觀感問題我們就沒辦法了...
但你竟然會汙衊成了 ...[有任何疑問都不准問] 請問若真是這樣電話講得到15分鐘嗎?
這樣的黑函中傷方式也太東廠--又偏離事實囉....
沒有根據的中傷言論是會被[妨害商譽] 與[惡意毀謗] 而被起訴的喔...

你說自己不是奧客但卻盡是擺出一副蠻橫不講理的行徑...
你又口口聲聲說信任我們的專業但又聽不進任何專業數據...這樣不是很矛盾嗎
還是只是盲目的自我感覺非常良好?

怪俠一枝花 wrote:
就像我從事IT工作,我也不會認定每個人都一定要懂電腦。(恕刪)


果真是自我感覺非常好,這個我們剛好以前也賣了十幾年的電腦,難道也要跟你提嗎??

最後在聽完你跳針式又很無理的描述了[你的負面觀感]15分鐘,另外主觀的觀感問題我們無從解釋之後
也已經告知妳我們只能掛電話重複好幾次了,你還是繼續跳針式的要別人[聽你說]
我們才掛了電話....

所以你那句 [直接掛我電話] 也是說謊,只能說你的長篇大論也是杜撰得多,事實鮮少
這種情緒性的使用者言論誰都沒有辦法OK

中華EM50原廠鋰電芯規格上10ah,實際上應該有13ah...換芯電池如果沒有換到13ah以上應該達不到原廠效果。另外,EM50表頭是按10ah容量來掉格,我的15ah使用上和10ah原廠電池一樣不會格子掉的慢,而是警示後還可以騎8公里遠。

最後,原廠貴除了保固好,個人使用還是比較優,如果要求度不高,換副廠電芯還是比較經濟,重點換好的電芯容量要夠用,一般建議量為使用里程的兩倍,避免日後電芯衰退電池不好用。

怪俠一枝花 wrote:
摟主您好首先跟您抱...(恕刪)
Tang543 wrote:
中華EM50原廠鋰電芯規格上10ah,實際上應該有13ah...換芯電池如果沒有換到13ah以上應該達不到原廠效果。另外,EM50表頭是按10ah容量來掉格,我的15ah使用上和10ah原廠電池一樣不會格子掉的慢,而是警示後還可以騎8公里遠。...(恕刪)



其實Tang 兄已經解釋得非常客觀清楚了....我們在電話中也是有跟這位[怪俠]先生解釋幾乎一樣的技術說法
但不幸的是他完全不接納別人給的專業意見,只是一味扭曲的強調我們說 [會跟原廠的10AH 一樣]

但這完全是選擇性且濫用別人的建議而已!

殊不知當初訂做電池的當下已經有給過意見說:
畢竟副廠電池成本上比較經濟實惠所以幾乎來改裝的朋友都會趁機把電池組做大一點,建議至少做成15AH
但是琢磨半天他還是選擇了最小容量的10AH電池組,不願意改大一點容量

還說了自己只是短距離上下班通勤而已,先前因為電池組故障已經好一陣沒騎了....
問了一些問題都說沒印象,現在拿到副廠電池就忽然對當初的里程數都很有印象了??!
結果後來才知道原來來回通勤有 9.4 KM 里程,還包含了經過一個地下道,最後還要爬上爬下停車場

其實我們幫很多朋友更換過 EM25的電池蕊,但卻沒碰過有任何一位電池上的品字頭負極孔已經熔毀了...
試問是這台電動自行車解限速之後是要怎麼騎才會騎到連接頭一端熔毀?
還不是依約已經免費幫你更換了全新的品字頭,當天有給你專業建議說車子端連接頭也要檢查一下,
想必也是充耳不聞了...

另外當天有跟你說加裝免費的電壓表也是說不要...這樣的方式叫做接受專業人士建議,那不就笑話了...

最後再三強調過原廠儀表板顯示電量不准,即使顯示要充電至少還可以跑5~8 KM
但是蠻橫的態度就是不願意接受,試問各位這樣不是奧客那什麼才叫奧客??
老闆您好

可以拜託您不要給我扣上說謊,跟奧客這兩頂大帽子好嗎?

第一通電話沒接到,還可以接到您第二通電話我是很開心的。我也很開心的第一句話跟您問好不是嗎?我一直回想實在不知道我那些用自淺詞讓您覺得我口氣很差。

接下來您就開始解釋這顆電池,而整個通話大多時間不也是老闆您在說話嗎?

等到我想要跟您表達我自己的騎車習慣時,總是會被您用解速度來打斷。我上面寫的那些東西在電話中根本完全沒機會跟您說也。

我一直想要老闆停一下,好好的聽我說一下我的使用習慣,但是整個過程我沒這個機會。
甚至講到後面,您直接說反正就是這樣了,消保官那邊我去多了,我們沒什麼好講的,直到您掛電話前一妙,我都還在請求老闆您可不可以停一下聽我好好說。
但是您連這個機會都不給我,現在卻說我一直跳針。

對於我而言,我只是一個不懂電池以及使用電池的使用者。我無法用您懂的專業數據來跟您討論這顆電池如何。我唯一能跟您描述的就是我上文所要講的。就算是您是賣電腦的,對於不懂電腦的人只是個電腦試用者,您跟他們說CPU有多快,是最新一代的。記憶體有多大,硬碟有多大。他們是無感的。他們只會說,對,我覺得開機有變快,上網有變快,開檔案有變快。沒有也,我覺得新電腦沒有跑很快。跟舊電腦差不多。
我的電腦一直當機,哪些因素可能會造成電腦當機。喔~~~,可能記憶體有問提,可能電源供應器快壞了,可能主機板有問題,是不是中毒了,還是作業系統有問題。

我現在這個狀況就是跟這些不懂電腦的人一樣。我們想要知道是,都已經換新的,為何感覺沒有變,可能原因出在哪?

您甚至可以跟我說,你的車子要不要牽去經銷商檢查一下,是不是有其他零件導致。我都會接受。

整個電話過程您只強調電池沒問題。對,我也相信沒問題。但是在一天的使用下,為何還是跟沒換之前一樣?這對我來說就是一個問號啊!我想要的只是一個協助啊!我想要老闆幫助啊,以您這麼多的經驗,是不是還有哪些地方是我可去參考的。

電話裡你提到我可以回去裝電壓表,我也沒在電話中跟您說我不要啊。您說整顆電池要拆掉,那就拆掉啊,都已經換新的電池芯了不也早就拆了。
但我卻一直沒機會跟老闆說,除了裝電壓表之前,是不是還有其他方向我可以試試看,就像剛剛寫的,可能車子本身有問題,哪些零件是不是會一直在吃電等等的........我要的不就是是不是還有其他的可能。有哪些是我可以自己先檢查的。
您說儀表板建源顯示不準,這對原廠電池跟換新電芯的電池,條件不都一樣嗎?我在您那也跟請教換電池後,儀表板顯示有問題嗎?你不也是說那個是用電壓來算的。同一個儀表板會因為不同電池,會有不同的錯誤程度嗎?這我當然不知道啦,
是不是機動馬達有問題了,所以比較耗電,我當然也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我哪點讓您覺得我是奧客。我也沒有要老闆換新電池,也沒有要老闆退錢,甚至我也沒有跟老闆說,不管這個電池有保固九個月,你就是要幫我解決問題。都沒有也,我連您掛斷電話的前一秒都還在請求老闆可以聽我說嗎?

這個事件您是賣方,我是買方。你是專業,我是門外漢。我只是想要老闆是否可以提供我其他方式,或是其他建議哪邊可以去釐清問題,就這樣單純而已。實在不用把說謊跟奧客在這十五分鐘且大部分都是您在發言的對談中就戴在我頭上。

整件事情,我只是想要得到一個專業人士的協助,就這樣單純。不知道為何老闆會有如此的反應?甚至連提告,損毀商譽都出來了。如果老闆覺得反正電池寄出前,所有測試都是沒問題的,其他的都不關我的事情,那我就知道了,我再去尋求其他人的幫忙,不就是這樣。

星海藍 wrote:
第一句話就是明顯說謊...(恕刪)
怪俠一枝花 wrote:
拜託您不要給我扣上說謊,跟奧客這兩頂大帽子好嗎?....(恕刪)


前面兩次回復都有清楚明白的實例了,你確實是個有說謊習慣的奧客無誤....

怪俠一枝花 wrote:
消保官那邊我去多了....(恕刪)


真是沒完沒了,又再說謊造謠了...這句話我們從沒講過!

只提到[協調委員會我們有去過] 如此而已,真是扭曲的人格捏...

廢話連篇全文還是在不斷地瞎扯一些不相關的垃圾訊息而已....

不接受專業意見就不用來找專業了...

怪俠一枝花 wrote:
你不也是說那個是用電壓來算的。同一個儀表板會因為不同電池,會有不同的錯誤程度嗎?這我當然不知道啦,....(恕刪)


鬼打牆似的文字...
就已經說明很多遍了根本沒在聽嘛,明顯吸收困難....它是電壓顯示的沒錯,但畢竟原廠與副廠電池的

放電電壓壓範圍不同,所以你一直拿儀表顯示充電來作文章當然不准,不過是鑽牛角尖而已

就是因為你不知道也不吸收一點,跟你講了 N 遍也是當耳邊風,只會一直做無謂的爭執而已...

怪俠一枝花 wrote:
這對我來說就是一個問號啊!我想要的只是一個協助啊!我想要老闆幫助啊,以您這麼多的經驗,是不是還有哪些地方是我可去參考的。....(恕刪)


阿這麼多啊啊啊是阿完了沒有....
我們不是已經花時間金錢打電話協助你解答你的疑問了...但是跟你講的科學事實都不接受,
只會璇圈式的不斷重複這些情緒性的字眼是有用嗎?
你根本沒聽進去是要參考個鬼嗎.....
15分鐘付費電話也是沒共識講不完,是要花多久耐心聽你講完租宗十八代 優喔...

怪俠一枝花 wrote:
電話裡你提到我可以回去裝電壓表,我也沒在電話中跟您說我不要啊,....(恕刪)


又在跳針了....我們前文說的是你第一天來現場時選擇不裝電壓表,不是指電話裡OK
白紙黑字都沒在看,難怪電話裡詳盡的說明也聽不懂...

怪俠一枝花 wrote:
第一通電話沒接到,還可以接到您第二通電話我是很開心的。....(恕刪)


好奇怪的人格啊...早上08:15我們收到你225個字的抱怨文,下午營業時間打了兩通電話給你
第一通沒接,隔了77分鐘後第二通才接收
但你竟然說接到電話很開心...不但我們絲毫無法在抱怨連篇的對話內容中感受到你的[開心]程度
也無法再你不斷重複性的話語中感受到有任何的善意...
顯然你自我心中覺得對人非常友善,盡管你的口條表達皆非如此

怪俠一枝花 wrote:
我再去尋求其他人的幫忙,不就是這樣....(恕刪)


喜歡無故在網路上捏造事實來重傷別人就別想要專業服務了好嘛...上面那句話是你自己講的

其他拿過10AH電池組的朋友幾乎都算肯定,你就去拿這堆無聊問題去煩別人吧...

後面我們很忙真的懶得回應了好嗎? 優質的服務是要給優質的使用者,不是只會扯謊的無聊人士

怪俠一枝花 wrote:
甚至連提告,損毀商譽都出來了。...(恕刪)


最後一次我們好言勸告[怪俠]先生,你似乎不瞭解自己行為上的嚴重性也欠缺法律常識---

原本只是單純的消費糾紛你可以用諸多方式解決,但你卻天才的採用最不智的方式處理
所以原本只是民事糾紛再搞下去很快地就會變成刑事訴訟囉....

-----------------------------------
《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及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因此,如果有人在部落格撰文,而他所撰寫的內容足以毀損貴公司的名譽,且撰文者又無法證明他在部落格上所寫的文章內容屬實,就有可能構成《刑法》的誹謗罪。

興訟要求刪文
除刑事責任外,在部落格上撰文誹謗他人也有會民事責任,要對其故意或過失行為,負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責任,因此讀者可以蒐集相關證據,向警方控告部落格版主涉嫌誹謗,由警方查出對方身分後,再提出民事訴訟求償或提排除侵害訴訟要求刪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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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我們版上散布了非常多嚴重扭曲的造謠言論我們都已經拍照存證囉:
你的扭曲故事精選---(其他的廢話連篇我們不予理會)

1. [就直接掛我電話] --15分鐘電話沒有共識,最後敬告你好幾次才掛下電話,所以說謊

2. [你的做事態度是,你們這些不懂的通通都閉嘴,有任何疑問都不准問,是這樣嗎?]
--刻意抹黑造謠言論,其實你問了很多,我們耐性地詳盡回答你不接受而已,所以是刻意抹黑

3. [做生意真的不用這樣,是否頃聽一下我們使用者的使用感覺,而不要一昧地拿您的專業來打壓我們。]
跟你講了15分鐘電話叫做沒有傾聽使用者的[感覺]費心解釋變成你的[專業]打壓,挖塞都給你講就好

4. [消保官那邊我去多了...]
這句話最嚴重,生產無數電池組我們協調委員會也不過去了一次,哪來的去多了?
又試問哪個白目店家會跟消費者講這種石頭砸腳的愚蠢言論?
所以又是一次嚴重的扭曲事實惡意中傷...

以上我們都已經存檔留底,就算你去修改也沒用了...只是好意告知你不要再自掘墳墓了好嗎
當初的15分鐘通聯記錄你最好有錄音存證,自己先聽十遍看看上面那些東西是不是你憑空編造出來的!
阿如果沒有事實證據你還敢拿到網路上公然造謠不就自投羅網,所以奉勸一句拜託虧心事不要做
從頭到尾都不存在的事,被你說的如幻似真一樣,這樣晚上睡得著嗎

下面的公然商譽毀謗真實案例供你惡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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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客惡評麵店 賠20萬判拘役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在網路上罵商家的食物不好吃,小心被判刑及賠償!

店家告上法院求償50萬
在網路上發表對餐館食物的評價及意見,是近年來流行的網誌寫作方式,台中市劉姓女子在網誌上批評某牛肉麵店的味道太鹹,且有蟑螂、不衛生,被店家提告。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劉女未針對特定事實加以評論,以妨害名譽判處拘役卅日、緩刑兩年,劉女也向店家道歉並賠償二十萬元。
劉 姓女子常在部落格內撰寫網誌,針對小吃、醫療、室內設計、生活雜談等發表文章,迄今有六萬多人次點閱率。九十七年七月間,劉女到台中市西區一家牛肉麵店用 餐,事後在網誌上發表言論,指稱該店味道太鹹,店內又有蟑螂,相當不衛生;且店家還讓顧客亂停車,簡直是「惡霸」。有老顧客發現後轉告楊姓老闆,楊老闆委託律師對劉女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法官認逾合理評論範圍
台中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劉女批評店家的言論已逾合理評論範圍,判處拘役卅日,劉女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劉女辯稱所謂「很難吃」等言論,是依個人親身體驗的陳述,至於該店環境「不衛生、有蟑螂」,也屬於「事實陳述」言論,並非實質惡意,應不為罪。
由於台中市衛生單位到該店稽查,並未發現有蟑螂及不衛生等情形,二審法官勸告雙方和解,也勸劉女向店家道歉,未來可以在刑事判決上從輕發落。
劉女在其網誌上張貼批評文章長達一年多,店家依一日損失一千元計算,向她索賠五十萬元,最後劉女同意賠償二十萬元,並在法庭上向牛肉麵店老闆道歉。法官認為她經此事後應知警惕,改判拘役卅日、緩刑兩年,全案確定。
法官認為,劉女只到過這家牛肉麵店吃了一次乾麵,若要評論,應只就乾麵部份,不能以「味道太鹹」概括批評該店所有飲食,且僅一次消費並覺得乾麵很鹹,即散播「這家牛肉麵店很難吃」言論,難以認定是適當且善意的評論,也不是法律所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
記者昨天訪問牛肉麵店楊姓老闆,她表示,劉女在網路張貼對其不利的言論,不少顧客紛紛打電話質疑,影響其生計,才提起告訴,希望劉女經此教訓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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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法官認為消費者只到店家消費一次在舉證不足的狀況之下,就自認為可以在網路空間上大放厥詞 卻絲毫不考慮店家長久經營商譽的苦心,所以就算到了高等法院還是判了消費者敗訴須賠償]
不是跟這裡[怪俠]的惡意造謠方式有異曲同工之妙?

我們在網路上簡單[陳述事實] 地描繪了你[扭曲事件經過]與發明了很多[根本沒發生過的謊言]
但是從頭到尾我們對你公開的 [指名道姓] 了嗎? 那是因為基於 [個資法] 與[毀謗罪]
我們絕不會再網路空間散播任何不實言論或是任何個人資訊
但你卻是這兩條都非常明顯的違法囉....
所以最後就看你要讓這幾篇不實的惡意言論要網路上流傳多久囉,到時我們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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