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姆迷 wrote:高齡長者拜託去騎四輪...(恕刪) 問題不在用什麼車而是每種速度的運具有沒有適合的空間這是台灣最莫名其妙的地方,導致真的慢車沒有空間可以走而且我認為這種電動四輪代步車,應該視為輔具而不是"車",速度要更慢,約跟行走相當。然後只能使用人行道。
微型電動車要掛牌的原因很簡單,有些車廠是靠政府補助過生活的,政府補助的部份都是多賺的,真要說什麼第三責任險什麼鬼的,那腳踏車要不要也掛牌?就是因為很多人不買傳統機車去買了微型電動車,有些保險業者和車廠業績掉得靠北多受不了,不就是這樣而已嗎?
工仔人 wrote:微型電動車要掛牌的原...(恕刪) 等都掛牌了再來看每個月的銷售統計不然一直都有不縝密的統計是說有一百萬輛.但那個肯定不是一年的銷售量而是歷年的累積.主要有助益的是保險業 這也是有人說這是這個政府要補償保險業的畢竟他們不負責任才讓保險業賠了一屁股.不然光這篇新聞出現的廠商 講真的 她們不到10%的佔有率.想都不用想就是因為他們產品太貴了完全看不到有任何的幫助.100%絕對無法因為計入這個掛牌數來奪回龍頭寶座的頂多不要輸得太難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