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處: 2021-05-03 01:11 聯合報 / 記者楊正海、王昭月、王敏旭、喻文玟、鍾維軒/連線報導
其中:
高雄市工務局副處長黃榮慶說,還未接獲換電站設在騎樓的相關舉報,但一般騎樓視同道路,應保持暢通,即使有安設需求,也不會核准;如有發現,會視同障礙排除。台中市都發局說,換電站設在騎樓不是違章建築,但騎樓依法應供公眾通行,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得妨礙他人通行或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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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工務局長官講這樣說跟沒說一個樣 僅高雄目前已放在網頁看來開通的3.0換電站就超過10站, 絕對不乏在騎樓, 沒有舉報就形同放行反正也不主動檢查, 何況安裝設置又沒經過工務局, 自然也不會有核准與否批示, 如有發現這話也挺有趣, 如都窩在辦公室無從發現, 從頭到尾都像是空話說渾話
在地企業奇想無論如何與公安與法規牴觸 照挺
https://youtu.be/xzcPivwz9LU
柯董的意思是,騎樓只要留有通道給行人行走就算合法!?這點可能就需要專業人士回答!至於有沒有走在灰色地帶?從柯董的訪談表情,已經說明一切!
不過話說,最近路上確實看到很多商家申請安裝!也許光陽給的合作方案還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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