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NEX 3.0大電池簡易換電站設在騎樓臨路柱子邊是否合法合規疑慮

LU660104 wrote:
光陽?
還是專心搞油車吧!


七期燃油機車換購補助挨轟 明年1月喊停
環保署長張子敬上午前往立法院備詢前接受媒體訪問。施春美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環保團體先前曾質疑環保署補助機車七期燃油車數量比電動車高數倍,是大走減碳回頭路!但這項補助政策將於明年(2022年)1月起取消。環保署長張子敬今天(3/22)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開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考量改善空氣品質,所以環保署在明年1月政策生效前,推動一至四期機車汰舊換新購買七期機車及電動機車的補助政策,但明年這項補助措施將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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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去年首度祭出老舊機車換購七期燃油機車也可補助,金額比照重型電動機車,去年5千元、今年3千元,引發七期燃油機車補助潮,補助金額提早用罄還一度追加預算。

環保署表示,我國機車七期排放標準於2013年10月28日公告,明訂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透過排放標準分期逐步的實施,鼓勵機車製造廠加速推出更環保及符合新一期排放標準的機車上市銷售,以改善空氣品質。

為加速民眾提早使用更低污染的機車,環保署已於2019年4月與國內機車製造廠討論,確認2020年可生產銷售七期燃油機車。因此環保署規劃自2020年起,推動一至四期機車汰舊換新購買七期機車及電動機車的補助政策。(施春美/台北報導)

小客5509 wrote:
看起來似乎有部分能源站是緊貼在過往五層連棟公寓一樓店面騎樓臨路柱子, 且這能源站側面還可當廣告看板用, 形同在騎樓柱固定放招牌兼營業, 翻了相關規定, 是有灰色地帶

但最基本的, 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理解上因騎樓為聯通的共同走廊, 所以騎樓臨路柱子也該屬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擁有, 要嘛也該通過所有權人同意設置營業, 不該是沒有明確規定就等同開綠燈一般

照16條規定: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

平常的布掛廣告就罷了, 但這可是個不折不扣的基本換電站

加上能源站側面作為廣告宣傳用, 以單就具有廣告看板效果來看, 雖要搭配個案而論, 但應不脫離--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規定, 這攀附在騎樓柱子的能源站側面可為廣告看板者, 若該看板當作正面縱向長度若未超過二公尺者免申請雜項執照, 但還是得檢具申請書, 圖說, 證明文件等向地方建管處進行審查許可

只是照這種雨後春筍般地設置速度, 猜測沒有送建管處審查的可能性頗高, 若確實沒有送審, 那可以考慮向地方工務局檢舉了,

再說先前一堆酸民酸過GGR能源站安全疑雲也確實有個案發生, 能源站的防火措施如消防砂等逐步增設在GGR能源站旁, 怎在光陽的大電池簡易能源站就絕口不提防火了?

何況還設在騎樓臨路柱子旁, 柱子另面的塑膠管與內部電線等本身就是易燃物, 也不遠離這樣的簡易換電站, 是日後完全都不會發生自燃所以放心設置? 用市電充電這些簡易能源站電池就絕對萬無一失? 沒有設置必要消防機制有無違反消防法規?

即便沒規定到這邊, 業者起碼該負責基本的消防安全, 而不是急就章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圖趕快設置趕快營業, 就算是基本能源站, 裏頭擺設的可是鋰動力電池, 若真熱賣開始大幅使用電池交換, 伴隨多次充放, 也會有電池老化問題, 要是造成內外部過熱短路讓電池失效, 也可能引發火勢, 總得要配置可滅火或減緩火勢的必要消防措施


當然若要被講成狗粉在急見不得ionex 3.0得好, 只能說這些酸民還真的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阿

==
一、題目:電動車充換電站管理法制之研析
二、所涉法規
電業法、消防法、建築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IONEX 3.0大電池簡易換電站設在騎樓臨路柱子邊是否合法合規疑慮
看圖片 行人應該很難走路



我也有騎樓
但我怕火災
所以我甚至會請要裝的鄰居多考慮(檢舉)
才100一個月(也許沒這麼低)...算了吧
燒掉就不好笑了
板上很多狗黑 搶著拜託光陽去他家設
樂見其成 別我家附近就好
我覺得持平來看
只要光陽做好防燃、防爆的設計
放在騎樓並無不妥
狗車換電站都敢設在加油站了,放在騎樓有甚麼好擔心的?
dailoan wrote:
IONEX 3.0大(恕刪)

鏡周刊有專訪柯董
"柯勝峯強調,懸掛式換電站已解決所有問題,不論辦公大樓或店面的騎樓都能使用。本刊掌握,申請辦法仍在討論階段,最快上半年推出。"
原來又是畫大餅!
真的是雷大雨小
braved wrote:
鏡周刊有專訪柯董"柯...(恕刪)


蛤?
所以還沒過?
那現在偷跑的是?
頭家啊 這你真的要裝你家騎樓?
勤琴 wrote:
頭家啊 這你真的要裝你家騎樓?



有很多認證的狗肉電池都還會燒起來
就不曉得龍頭電池除了CNS國家標準之外還有甚麼認證



Gogoro智慧電池不僅是全球第一取得 UL 2271 認證的電動機車用電池
更是目前全球唯一同時取得 UL/IEC/CNS*附註三項標準認可的廠商

附註: [何謂 UL 2271 認證]
UL 2271 是全球第一本針對輕型電動車電池的安全標準,測試要求嚴苛面廣,評估包括在一般道路與越野特定道路環境下(on-road and off-road) 的使用情況。該標準不僅完整考量實際使用可能發生的危險,並會進行特殊的測試要求,例如震動、衝擊、擠壓、翻轉和水浸測試等,再加上軟硬體的功能性安全評估,許多要求都是目前國際上其他電池標準未涵蓋的,是目前國際上最完善也最受信賴的安全評估標準。
鋒芒內斂,特立獨行
ecmeel wrote:
有很多認證的狗肉電池(恕刪)


經親友轉述詢問台電區營業處針對一般住宅如一樓想裝設ionex 3.0換電站問題, 被告知原則上住家供電僅能為自己所用不得轉用, 若裝設像3.0換電站讓不特定人使用經過原住家供電的充電電池, 即構成營業行為, 透過抄錶人員確認, 電費即從住家轉為營業用電費計價

上述與ggr不同在於營業處說明ggr是先談好願出租設站店家地主後, 再與台電洽談牽線, 並設獨立電錶計費, 與設站場地的原有用電分開處理避免爭議

因住家一樓設這類3.0換電站轉為營業用電後除費率增加(也分夏季與非夏季營業電價), 連帶也會拉高原本住家用電費用, 可能比較適合原本住家即無住人原每月繳納基本費且想要改裝戶

記得3.0換電站裝設上光陽還是光捷會在電站系統裏安裝類似小電錶以累計經由住家供應到換電站電力讀數, 便於計算應支付補貼金, 疑問在小電錶有經過標準檢驗合格? 是否累計讀數會以多報少? 比方該月供應換電站可能有500度, 但在小電錶顯示卻只有480度補貼僅按480度計算, 如有此情境這灰色地帶大概難釐清, 安裝住戶也無法具體舉證, 當然願打願挨就一切安好
電動車霸王條款一讀通過

大樓不得以安全性、電力負載問題等理由拒絕拒絕裝設充電樁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507002913-260407

早說政府不會管. 現在還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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