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看資料文章討論看到你的回覆所以向你回報一下~我住在台北市區捷運站附近也算是市中心,有一天發現機車坐墊被割破因而打電話報警,結果最後是我自己去派出所【自己看畫面、自己操作機器】...所以,你問的問題答案是YES...因為我有時候會1-2天才去騎車甚至三天,然後牽車時就發現被割破了...警察就問我有無大概時間點..我也只能說這幾天...然後就...自己摸摸鼻子換新坐墊了...完全錯誤 wrote:維護人民財產安全本來就應該是警察的工作,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沒告訴警察要看幾點幾分的監視器,他們就會說沒看到,是這個意思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