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一人有限公司 私下卻有另外兩個合夥人

我跟另外兩個合夥人是從事太陽能板安裝
之前接工作都是靠別人幫忙簽約開發票我們才能做
現在別人沒辦法
所我們打算自己開一家公司
本來是要成立企業社
但是因為企業社的責任無上限負責人又只有我一人所以我拒絕
然後就決定成立有限公司

開設一人公司,私底下有另外兩個合夥人
他們一個欠國稅局一個欠銀行所以不能名義上合夥

請問我該注意什麼?
公司大小章跟存摺交給其中一個之前負責管財務的合夥人會有什麼風險嗎?
文章關鍵字

林漢文 wrote:
公司大小章跟存摺交給其中一個之前負責管財務的合夥人會有什麼風險嗎?
...(恕刪)


公司只有你獨資,所以出了任何事情,都是找你負責。

公司大小章,你至少要保管私章,
尤其是工商憑證章/銀行章,
這些能夠變更公司項目與領走銀行錢的章,要獨立分開給不同人保管。

林漢文 wrote:
公司大小章跟存摺交給其中一個之前負責管財務的合夥人會有什麼風險嗎?


如果你是負責人,就自己管
存摺可以
但印章最好自己管,要匯款或開支票前,先填好單據後你再拿印章來蓋
平常就透過網銀轉帳就好
除非你很信任對方,信任到你可以把錢給他管
不然還是自己保管佳
林漢文 wrote:
我跟另外兩個合夥人...(恕刪)


他們一個欠國稅局一個欠銀行

我不敢和這種人合夥,何況把公司大小章和存摺交出去!
相信我,合夥的生意別幹,
我的人生經歷過三次合夥,最後都是拆夥收場,
最後連朋友都當不成,
只有自己獨資的部分繼續存活⋯
既然你就是負責人,請他們當員工就好,
有賺錢就分紅給他們,單純些。
如果他們握有你無法掌握的技術,
那你這當老闆的要頂真些⋯
林漢文 wrote:
我跟另外兩個合夥人是...(恕刪)
釣魚台台長 wrote:
相信我,合夥的生意別幹...(恕刪)

+1
合夥沒有好下場

HermesParis wrote:
+1合夥沒有好下場...(恕刪)


合夥對於好人沒好下場

壞人太多了

要開公司 就自己開

不然就是自己就是那個壞人

合夥問題多
我的經驗啦
林漢文 wrote:
我跟另外兩個合夥人...(恕刪)
我們今天一起去了會計事務所

討論稅務相關的問題
會計說營業稅+營所稅+綜合個人所得稅每筆只要扣8%給我真的夠嗎?
因為我們每完成一次工程都直接分錢
所以我每筆都要扣營業稅+營所稅+綜合個人
免得到時後年度結算的時候有人拿不出來

公司大小章給代辦事務所
印鑑章我留著Ok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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