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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萬接手一家頂讓的鹹酥雞店?但主要只為了那個租約的黃金店面!大家的意願如何

照樓主說的計算:
收入:
1. 七個月營業額280w +其餘五個月淡季  (4000* 26*5 = 52w )= 332w/year
支出:
1.房租樓主說會漲算15000 * 12 = 18w/year
2.顧兩個員工80w/year+ 假日工讀 (1w * 12) = 92w
3.材料樓主說最多20w ,旺季平均抓15w/month,淡季抓10w/month , total = 15*7+10*5= 155w
4.油費樓主說四天1800,一週抓 2600 , 一年52週, 2600*52 = 13w5
5.電費樓主沒說 ,當然還有其它雜項支出.

這樣粗估總支出: 278.5w

一年淨利:332-278.5= 53.5w (樓主說連假可以衝到八萬這沒算到)
當然如果樓主少雇一個員工 自己下去做就可以增加到93.5w
但好像似乎只做七個月cp值比較高 淡季好好享受生活(如果不缺錢的話)

[email protected] wrote:
在一個觀光地區,因...(恕刪)


其實你說了這麼多

我覺得你不適合做生意

你算來算去

就是沒算到,你頂下後,實際到底能賺多少

假設,利潤讓你一年回本,兩年可以得到投入的幾倍,

這筆投入有沒有其他替代可以得到更低風險 接近的收益等等

然後風險包括

租約問題失去店面,你損失多少在內等

面對兢爭,你的備案是

這樣才是做生意的態度

你目前講的,不是一個成功生意人講的話
如果是我遇到這種情況,我直接不要。簽約的東西都要靠打官司討公道了,口頭承諾的算什麼。做吃的,點是重要沒錯,但你現在遇到的情況,你都不覺得詭異嗎?

[email protected] wrote:
哇!你說的方法不錯...(恕刪)
標記起來慢慢看!!!
https://ace0156.pixnet.net
[email protected] wrote:
老闆沒那麼笨不打算...(恕刪)


1.不用承擔風險
2.員工不好請

最佳方案是讓遠方親戚去頂,然後你當月薪五萬的店長,結案 !




[email protected] wrote:
在一個觀光地區,因季...(恕刪)


花了70萬
還有一堆問題要解決
我覺得你還是不用接手

吃的東西,除了地點,更重要的是"好吃"

不如你在那邊學的時間
自己研發更好吃的口味

有合適的地點店面在自己出來開
比較實在!

[email protected] wrote:
在一個觀光地區,因季...(恕刪)


只能跟房東談, 因為最後房東有意見, 或是最後房東說租金一個月要十萬, 你付了七十萬, 你要怎麼處理? 房東才有權決定要租誰, 還有租多少錢.. 你不跟房東談, 跟一個不是房東的人談什麼五四三?!

房東沒有一起談, 就不用談了, 找別的位置就好了..
如果那裡那麼好做, 原來的業主為什麼要頂讓給一個不認識的人?!
樓主,讓我跟你分享另一個面向。

(10年前)我如果花40萬,能頂到的店是月營業額30萬的滷味攤,每天都從下午3點開始備料,到晚上2點收完攤。
看似美好,最麻煩的就是請不到人,所以都是家人在幫忙做。
吃的毛利率抓5成就是飛天高,所以月毛利算15萬,
因為是路邊攤,所以租金8千。
剩下的水電瓦斯都抓少一點 2千。
毛利扣完固定成本還有 14萬。
再來要幾個人做,尖峰時刻要3人,備料與出攤2人,那簡單算2.5人。
2.5 * 11(hr) = 27.5(日總工時)
27.5 * 30(day) = 825(月總工時)
這樣算完時薪大約170元
(當年的物價指數是 工讀生時薪100的年代)
上面看完後,勉勉強強,但是對外我可以說年營收360萬,狂吧!!


回到樓主的例子
200萬預估年營收,算強一點250萬好了。
雞排抓40%毛利,上網查一下其他前輩們的毛利預估,肯定準。
年毛利100萬, 100/12 = 月毛利8.3萬
接著扣掉租金1.5萬或1.2萬,這邊用最有優勢的1.2萬就好,加上水電瓦斯算個2千,總計1.4萬。
月毛利-固定開銷 = 6.9萬
接著看你們現在有幾個人在做,做多久就可以換算出時薪。 你可以評估一下這樣划算嗎?
這是很中肯很樂觀的評估了,如果這樣的評估都沒有讓你感覺超爽的一定要做,那你何必花70萬撿這個事業呢?

你心理一定有預期一個數字,例如說我要年收入80萬,拿那個數字去評估一下要做多久,能否達成。
滿意就花70萬給他,跟拼命的做。


分享一下,事業主跟受雇者的差異。
事業主,每天要找錢,所以今天人少了,觀光業突然縮水了,隔壁開了一間雞排店了,頂新油或是禽流感等,這些風險是由業主承擔。(不是在嚇你,我曾經有開過中西式早餐店,問房東隔壁做什麼? 說還沒出租。 然後我們開店後,他馬上租給中式早餐店,接下來就是要戰到有一邊倒下)
當然也有一些優勢,商品很好漲價,服務很棒人變多,多賺的都是業主了。

受雇者,如果這攤不行了,那就換一攤。


我是覺得我有七十萬我不會花在這,但是也許你有我們看不到點。



最後問一下,你的所有消息有房東相關人以外的人聽來的嗎? 如果沒有最好多查查,這樣比較客觀。
Jeff0620 wrote:
樓主,讓我跟你分享...(恕刪)


謝謝您回覆我那麼多
我可能很勞碌命
且心志太小
上述6.5萬最後毛利
是真的很少
但,我不接,不創業,一樣要出去工作
薪水要五萬也要很巴結的工作(學歷不高,沒專長)
所以總是會把自己的薪資想進去

這樣 我月薪+年終6,5萬
還能替自己創造無限可能跟機會(這就是我為何寧可創業,而不喜歡給人請的原因)
現在敘述的,不一定要接這個70萬的雞排啦,而是任何生意

我總是覺得 創業能創造可能
最差也就是自己沒有算薪水,可能只需幾千元的盈餘,讓我餓不死即可(一年左右沒薪水,我可以接受,這是我設給自己的停損點,風險大,但可能性也大)
然後再從新給別人請,好好準備籌劃存錢,再做下一個生意

今天主要還是,這個攤位,最壞,不可能讓我自己沒有薪水,不可能虧,即使沒賺錢
但我又蠻相信他可以讓我存很多,我也可以媲比老闆這樣操勞自己,這樣節省員工,我絕對賺翻(因為我看他,淡季休假時過的奢華,就知道了)他只有請一個正職32000 工讀一個,一個月40小時,時薪200,一個自己人不用錢,這樣四個人一起做,且,所有人員薪資,只有7個月,加上老闆跟自己人原本工作已退休,有月奉

但70萬的本,只是買經營權,且對方並非房東,還這樣強硬,覺得很不甘心而已
那個位子坐什麼生意都可以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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