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有成立一個行號免開發票 3個月稅金繳大約3千元左右
負責人是我朋友
我這朋友當時是把行號設立在他家(是一間大樓的套房)
因為我朋友最近搬去外縣市 房子賣掉了 所以他說要把行號註銷
如果我還要用要自己申請
但他說現在高雄不太讓人申請免開發票的行號申請大多不會過
註銷掉有點可惜 如果我要用可以還我用 不過我要自己找地方遷過去
我住的地方是租的房東不給我申請
這時我另一個朋友說可以遷移放他們家
他們家本來就有申請公司
現在問題是
1.一個地址可以申請2家公司嗎?
2.如果我們那個免開發票的行號遷過去雙方的稅金會變多嗎?
3.我朋友他們家本來就有申請公司是有開發票的 如果遷過去會不會也變要開發票

不知道有沒有人知道~~還是直接去市政府可以問得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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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yrk wrote:
我跟朋友有成立一個...(恕刪)


最快的方法,找你配合的會計師處理.
一般設立地點有看所在處的地址屬於哪種區塊(如住三/住二/商三等.....)
普通只要非純住宅區的2樓以上都可以登記1~2個公司行號(但重點也是要看區塊劃分),但限定純辦公用途.
所以~~~ 跟你的會計師問最快.

clk430rr wrote:
最快的方法,找你配...(恕刪)


謝謝~~直接註銷掉了~~
雖然稅金沒增加 但對營頁項目有要求
說不能相同 有一項相同就不行
覺得太麻煩就直接註銷掉了

rickyrk wrote:
謝謝~~直接註銷掉...(恕刪)


註銷後若沒有要使用於註冊行號,記得要去將地價稅與房屋稅更改設定為純住宅用. 否則一樣要支出部份營業用稅金

clk430rr wrote:
註銷後若沒有要使用...(恕刪)


謝謝告知~~不過我朋友房子已經賣掉了
他有沒有去變更回來我也不知道
如沒有可能要新屋主去變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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