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但朋友想做吃的也想選里長朋友由於要忙的事情比較多(選里長準備工作,自身工作時數長)因此目前是由小弟在準備料理這塊,可是只有小弟一人在做有時會有無力感產生其實小弟希望是一起來試菜,然後來建立流程找店門....一步一步來但朋友的意思像是,他是大腦,然後大家分配工作,定時回報進度這是一種方法,只是跟小弟想要的不一樣還是是小弟自己的想法有問題嗎?麻煩有經驗的大大們可以給點建議意見,謝謝
合夥創業最討厭的就是這種自以為是大腦...動口不動手的傢伙....苦差事都別人在做....若失敗了就推拖說你們沒執行好....若成功了都是他的功勞...因為是「大腦」出的主意....如果是他全額出資....你只出勞力..這樣的合作模式並無不可..但如果大家都有出資....建議儘早溝通...不然這樣不公平的合夥方式早晚起爭執...至於他要選里長..那是他家的事...選到了也不會分好處給你們....這不是他摸魚的理由.....沒那個能力就不要同時創業兼參選
如果合作雙方都有出錢那就要公平分配工作,不過賣小吃...不建議合資!又不是投資幾百萬的餐廳,一個人搞就好,要不然到時朋友也做不成,很多都是這樣鬧翻的!我跟我哥在家裡的店做都會跟老爸老媽吵架了,何況你們有沒有血緣關係...自己做比較實在啦~
登徒子二世 wrote:如題,但朋友想做吃...(恕刪) 假設他選上里長之後,會不會三不五時就找一堆雜七雜八的人去小吃店喬事情或是打關係做公關而去小吃店喝酒吃免錢的?到時這筆帳要怎麼算?除非所有資金都是他出的,而樓主只負責料理並按時領薪水,但是這又好像是員工與雇主的關係,假如樓主也需要出資的話,那就算了吧,不然到時一堆麻煩事,說不定錢沒賺到,連朋友也沒得當了。
哇....千萬不要啊⋯⋯這種應該賺再多也不會分到太多的感覺喔!我也準備要開間小麵店,不過我是跟我家人一起。去年我媽媽好朋友才跟三個股東合夥在台北市開一家餐廳,結果不到三個月就關門。主因就是其他股東合夥人太ooxx...沒有向心力顧店、總之內部產生許多問題。最後決定斷尾求生。阿姨就跟我說她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要我學起來,跟人家合夥你一定要小心!除非跟信得過的好朋友,但是我覺得我連好朋友也不要一起合夥工作。 我只相信跟家人一起。千萬不要合夥 風險太大了!!小吃店可以一開始一個人先撐起來,穩定後看有沒有家人可以幫忙。之後再考慮請員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