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特斯拉充電樁安裝過程!大樓充電樁管委會開會過程參考!

taigenpa wrote:
首先1.我不只跟一位(恕刪)


說明的非常詳細,推一個
台電自己會預想到不會所有住戶在同一時間用電用到滿
所以沒有將設備設置到最高
反過來說,電車車主也並不一定會同時間一起充電
每個人的使用里程不同,需要充電的時間也不一定會一樣
考量到最極端的例子也不是不對
以現實面來說,若都要把極端狀況考量進去
除了透天以外,現有的集合式住宅根本就無法設置了
mika99 wrote:
以現實面來說,若都要把極端狀況考量進去
除了透天以外,現有的集合式住宅根本就無法設置了


這是錯誤的訊息喔. 變電箱夠不夠給用戶使用(不超過原始設計的電流) 是台電要負責的, 不是大樓住戶要負責的

台電偷雞少裝變電箱不夠用電, 那是台電要負責補上變電箱的
基本上以 "先裝再說, 以後跳電在來一起處理, 反正到時候推給台電",
這樣的方式其實較不嚴謹而且蠻危險的....這邊不太建議
況且如果沒有當初請台電針對多戶充電的狀況進行規劃跟背書,
老實說. 之後出事台電是不會負責的, 事情並非這麼單純...
畢竟多數98%以上的大樓,
當初本身就沒有考量到額外有這個電動車負載的參數存在...
如果是原本建商蓋好房屋交屋給客戶,
在本身既有線路到自家屋內,
屋內怎麼樣的使用,
這當初是建商跟台電之間都已經有確認過和討論過的默契,
出事情要推比較好推...
但是今天沒經過台電的確認,
而是自行從表後額外私設一條線出去,
基本上發生任何狀況台電是不會去幫你(該大樓)負責的....
且這樣的論點,
容易加深普羅大眾對於安裝充電樁的人產生負面印象,
比較好的方式應該是先提出配套措施並擬定一套讓大家安心無虞的方案,
這樣很多事情才能順利進行,
畢竟主要的目標是希望車子能在自己的大樓充電,
這前提必須要用理性的方式說服他人,才是最重要的目的,
如果用: "反正我要用就先讓我裝, 以後大樓跳電反正以後再說",
我想多數的管委會甚至普通的居民聽到這樣反而會更加反對,
最後一事無成徒增雙方仇恨值而無助於事.
公共事務因為牽涉到人與人之間微妙的關係,
所以盡可能用站在對方的角度來討論會比較好成功,
若大家都用自己的想法辦事, 最後往往無法成事而非一堆爭執,
這是會很可惜的地方.

很多解法都沒有對錯,
先不討論共用管槽跟拉線是否美觀或洗洞的議題.
其實這都不是大議題, 那個以後有空再分享...

就針對幾個純粹跟電有關的解法各位車友自行參考:

比如
1.地下停車場各樓層分別每層設置獨立的電動車專用電表(公電),
搭配智慧管理裝置,私人車位充電樁的電力來自電動車專用電表(公電),採使用者付費
這個電動車專用電表的電力只要經過跟台電申請,
台電會用有別於一般用戶用電的變電箱配出來給你,
因為設置這個電表要$$, 設置契約跟容量也要$$,
所以台電會 "努力的"協助, 當然也會幫大樓背書
-->這個方法花費比2.少很多,且經過台電會勘規劃後,會背書
如果電動車充電用戶多,那麼就調高電動車專用電表的契約容量,
由該樓層有安裝充電樁的人去分攤.
基本上只要設契約容量,台電才會"保證"該契約的瞬間供電量
超載的話, 如果變電箱規格較大,
那不會跳電, 但台電只會跟你收超約費...
如果比較少電動車, 那麼就是電動車專用電表的契約容量調低 , 當然基本費就低
這個優點是有台電把關, 而且完全不會影響住戶生活用電, 也不影響大樓的公共用電

2.配電室增加變電箱, 升級整套饋線與受電全部裝置系統,之後表後(私電)拉到私人車位
-->這個方式絕對不是那麼單純未來跳電推給台電讓台電自行去幫你增加變電箱就好,
如果這麼簡單的話那一開始就多來幾顆不是更好....
這全部整套的處理是會付出代價的, 最後也會衍生相關總金額,
本討論串也不少網友有與我分享它們由專家評估後的整套全部衍生的相關費用,
動輒都是數百萬甚至上千萬...
當然這個最大的罩門的先決條件是取決是配電室的空間,
老舊大樓華廈公設比低, 有些配電室反而比較大, 至於市區精華地段的新大樓
反而配電室空間很擁擠, 要增加變電箱難度較高,
就我看過的6個大樓, 有3個大樓配電室無法增設變電箱...
對建設公司而言, 配電室面積當初蓋的就那麼剛剛好, 才能多擠出一些車位來賣錢...
這也無法去怪建商, 多一個車位就能賣一兩百甚至三百萬, 有錢誰不想多賺...
而這費用要怎麼分攤, 反而才是要協調的地方...

3.設置電動車專用電表, 採高壓快充站在公共車位上, 基本費社區先墊, 使用者付費來攤平基本費跟電費
(費用為了攤平所以每度電會比較高, 可能就類似超充這樣8-9元/度)
-->這個方法極少大樓採用, 但也是一個方法, 可安裝管理平台, 需要的可用手機APP去預約之類,
每台車只需要1-2hr...然後開放給外面的使用, 大樓還能賺錢...
但這先決條件是要先有量, 不然大樓光養一個高壓快充站也是一筆財務負擔

以上這三個方法, 不論如何
若要化解普羅居民的疑慮,,務必都要做以下幾件事情:

1.行文給台電,並且由台電來複查, 該付的費用都要付, 該升級的都要弄好. 至於費用是要由安裝充電樁的分攤還是社區先墊, 然後要安裝的則先收取較高的分攤費(例如要200萬, 那要安裝的先繳10萬之類的)都是各大樓自己去討論不再本文討論範圍.這方式可以讓阻力少5%...如果是拉到私人車位, 那麼大樓就設定先壓低電流, 例如上限10A就好, 避免日後各種可能發生, 這樣才不會被怪罪...

2.投保第三責任財損體傷險與火險: 若是私人充電樁則私人投保, 若是公共車位則社區投保, 或者社區投保然後由有安裝的來分攤這個保險費, 這也是一個讓住戶省錢, 降低疑慮讓大家安心的作法, 甚至直接包辦整棟所有保險的分攤(其實不貴), 這個可以讓阻力少10%

3.線路租金:若是私人線路經過公共空間, 分攤一點線路租金也是必須, 這個方法經過多次斡旋,可讓阻力少掉20%, 例如安裝的日後每個月就多繳500元之類的租金還是多少...然後費用由大樓討論用停車場的維護或清潔甚至消防安全上的保養.

4.不論公共還是私人安裝, 牽涉到洗洞鑽牆, 就找技師進行簽證, 因為整棟跟局部費用都不會差太多, 直接cover整棟費用, 看是社區先墊然後要安裝的分攤, 可以讓阻力少5%


以上參考看看
taigenpa wrote:
2.配電室增加變電箱, 升級整套饋線與受電全部裝置系統,之後表後(私電)拉到私人車位
-->這個方式絕對不是那麼單純未來跳電推給台電讓台電自行去幫你增加變電箱就好,
如果這麼簡單的話那一開始就多來幾顆不是更好....
這全部整套的處理是會付出代價的, 最後也會衍生相關總金額,
本討論串也不少網友有與我分享它們由專家評估後的整套全部衍生的相關費用,
動輒都是數百萬甚至上千萬...
當然這個最大的罩門的先決條件是取決是配電室的空間,
老舊大樓華廈公設比低, 有些配電室反而比較大, 至於市區精華地段的新大樓
反而配電室空間很擁擠, 要增加變電箱難度較高,
就我看過的6個大樓, 有3個大樓配電室無法增設變電箱...
對建設公司而言, 配電室面積當初蓋的就那麼剛剛好, 才能多擠出一些車位來賣錢...
這也無法去怪建商, 多一個車位就能賣一兩百甚至三百萬, 有錢誰不想多賺...
而這費用要怎麼分攤, 反而才是要協調的地方...


關於這一點我是持不同意見的

首先, 每戶的表後開關大小是台電審查核可的,

然後大樓的配電室大小也是依據台電要求的.
用戶配電場所係指基於用電需要,由用戶於建築基地或建築物內設置適當之空間
,供作輸配電業裝設相關供電設備之場所(其面積及審查等有關手續,依本公司
營業規章規定辦理)


規定也明確說明用戶與台電的責任分界點是在配電室之外牆的受電箱

第五十四條 各類用電之分界點按下列方式辦理:
一、低壓用戶
(一)高樓大廈:於配電場所外壁或靠近配電場所邊牆之適當處所
設置受電箱及受電母線,受電母線與本公司變壓器二次引接
線接續處為分界點。


也很清楚說明 配電室內的配電箱是台電負責的, 不關住戶的事

假設台電允許每戶使用75A的表後開關, 有100戶,就是允許這棟樓的人可以使用到75A x 100戶 = 7500A
而台電要求配電室大小也應該是要至少容納支援7500A的變電箱數量

故我認為在台電允許的用電量 <=75A, 用戶有權要怎樣使用就怎樣使用. 因為整個用電量, 包含配電室面積都是經過台電審查過的. 用戶怎會需要在台電核可的範圍用電下要替台電去考量他們的問題勒?

依照你的敘述, 你認為建商在規劃建築時候, 台電允許住戶75A x 100 戶 = 7500A 的電, 但是賭每戶用電不會用到好用到滿, 所以一開始就沒有打算擺放足夠數量的配電箱來支援7500A, 然後就也沒有要求建商在設計時保留足夠面積的配電室來放置足夠支援7500A的變電箱? 這算不算是官商勾結? 如同你說的, 配電室小一點, 多個車位可以多賣好幾百萬. 這是圖利吧?

如果真的如同發生你說的, 那這不算是台電的問題? 真的確定台電會讓自己設計自相矛盾?

===================================================

當然, 我也很認同你說的其他部分

今天如果各個用戶因為增設充電樁而有加大表後開關 (如75A 改成100A), 或是大樓是想要使用公共用電來供應充電樁, 這行為都算是在原始設計上新增用電需求. 這時如果需要新增變電箱就可以理解用戶需要負擔增加變電箱的費用, 而配電室沒有多的空間增加變電箱就不是台電的問題了. 因為建造時候的需求就不需要如此數量的變電箱, 所以自然不會要求建商設計多餘的配電室面積. 有空間算是賺到

PS, 現在也有許多高耗電的家電
吃220V的烘乾機 24A
IH 電磁爐 15A~30A
吃220V的瞬熱式熱水器 45A

充電樁吃個40A 說真的對一個有75A 的用戶來說, 是還有許多空間的 (當然, 如果我很白目的用220V烘乾機烘乾衣服 同時再用瞬熱式熱水器洗澡, 老婆還要在廚房燒飯IH爐開到一拜, 然後地下室還讓車子充電....... 那這個是智商跟錢的問題了)
nerdwannabe wrote:
假設台電允許每戶使用75A的表後開關, 有100戶,就是允許這棟樓的人可以使用到75A x 100戶 = 7500A
而台電要求配電室大小也應該是要至少容納支援7500A的變電箱數量

故我認為在台電允許的用電量 <=75A, 用戶有權要怎樣使用就怎樣使用. 因為整個用電量, 包含配電室面積都是經過台電審查過的. 用戶怎會需要在台電核可的範圍用電下要替台電去考量他們的問題勒?

依照你的敘述, 你認為建商在規劃建築時候, 台電允許住戶75A x 100 戶 = 7500A 的電, 但是賭每戶用電不會用到好用到滿, 所以一開始就沒有打算擺放足夠數量的配電箱來支援7500A, 然後就也沒有要求建商在設計時保留足夠面積的配電室來放置足夠支援7500A的變電箱? 這算不算是官商勾結? 如同你說的, 配電室小一點, 多個車位可以多賣好幾百萬. 這是圖利吧?

如果真的如同發生你說的, 那這不算是台電的問題? 真的確定台電會讓自己設計自相矛盾?


有時候各種意見的討論與分享也是能從各角度來思考的,感謝提出另類的論點討論!

前面我幾個文章因為為了要讓大眾能快速理解,
所以有些架構都是用最單純簡單的方式來說明,
目的也是先讓大家能先快速進入概念狀況,
但也跳過很多東西,
例如前面文章的那張圖配電室出來就各戶電表,
其實是跳過受電箱,
現在就來比較細部的分享跟說明.

首先有個重點是如下所述:
每戶屋內總開關75A,假設大樓共100戶,
正確來說,台電"盡可能"滿足個體戶"某個時間"有機會用到75A,
但台電從來都不會保證大樓total能夠供應到7500A無虞
上面這句我再強調個幾次另一個說法:
台電從來都不會保證每一戶都能"同時間"一起可用到75A
台電從來都不會保證每一戶都能"同時間"一起可用到75A
台電從來都不會保證每一戶都能"同時間"一起可用到75A


另外其實上面我用電流數據來說明其實也不太正確,
正確的說法應該是用電量(度)來討論才對,
因為除了冷氣以外,有些家用電器設備都是110V,
但很多人都經常拿110V的設備電流數據來跟220V的充電樁的電流數據作比較,
這樣也比較有失準的地方.

首先,
大樓型態大多數屋內的家電設備,
除了電冰箱/夏季空調/冬天電暖設備以外,
其他的家電設備鮮少長時間持續開啟消耗電力的.
例如提到的烘乾機,電磁爐,瞬熱式熱水器,
都不會連續數小時持續吃電.
所以在供電與配電上的設計,
本身就不會去考慮每一戶都會同時間用這麼多電力,
所以都會有一個比例公式.
況且目前絕大多數既有的大樓,
當初建商跟台電就已經沒有考量過電動車充電這項負載參數,

所以這並不能去怪罪台電,
而是所有98%的既有大樓,
本身規劃設計就是如此,
之前曾看到電力技術專欄有台電配電資深人員談論電動車有寫到一句話(不知道這段後來有否調整):
表後僅可引接一回路至總開關,不可從表後直接引接另一回路至電動車充電設備,
電動車充電設備若不在原供電範圍,有違奉經濟部核定之台電公司營業規則等相關規定.


另外戶數較多的大樓,
更是可以見到幾戶表前還會有一個"表前開關",
例如前面有網友提到它們大樓的6戶前面有一個380A,
或者是我前面照片某大樓的7戶前面有一個350A.
而下層的電線瞬間負荷大於上層開關也是基本設計原則.
就是我前面不斷提到的越往上越限縮概念.
因此既有狀況絕對也不可能有7500A的機會.
所以不論配電室的變電箱(台電),
或者受電箱受電端的線徑跟開關設備等,
當因應多個電動車充電樁之後,
並非僅請台電增設變電箱這麼簡單,
大多數從配電室變電箱二次側下來的後續受電系統,
往往都要一併更新.
再者如果配電室因為空間不足以增設足夠的變電箱時,
這個問題也是大樓要自己去想辦法,

再怎麼樣,
配電室的面積也是大樓的產權,
只是無償提供給台電使用.
而配電室面積的大小,
很多建商當初規劃就單純遵照營業規章第六十六條與六十七條的規範設計弄剛剛好就好.
要說圖利建商是怪怪的,
因為建商本身就合法按營業規章的面積下限來設計,
不太會沒事刻意去多留空間,
(每多個幾坪空間建商就會少賣一個汽車位或少了數個機車位)
這種主因也是當時本來就沒要考量到未來電動車這個額外的用電參數.
我看過這麼多大樓這樣下來,
通常同時間平均各戶可用電量大概很多都是抓屋內總開關6成(以110V而言)左右是比較安全保險的做法.

如果說真正要做到每個車位都能有安裝充電樁且供電無虞,
那麼相對一開始建商設計的時候也勢必要付出一些成本代價,
基本上合法向台電申請大用電戶的大樓,少之又少.

即使市面上很多號稱預留管線的建案大樓,
有些建商也沒認真去考量到供電力問題,
而消費者也不會了解這麼多,反正先買再說.
如果建商沒有這麼作,那麼後續大樓就會辛苦多了,
也不會是推給台電要求台電增設變電箱這麼單純.因為太多眉角.

下面這個網址很有趣
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10284

有段內容如下:
=============================
值得注意的是,近來很多中古大樓社區都私下拉線,雖然成本較低,但是用電不安全,
業者透露,萬一日後跳電或電線走火出事,台電恐將不會負責,私下加裝拉線路的充電車位,
更容易引起住戶紛爭,南部即有某豪宅大樓社區僅規劃三個充電車位,但因擁有電動車的住戶搶著充,
沒電動車的住戶,卻不想分攤公用電費,後來社區管委會決議花巨資全部拉線,
一個充電車位耗資要將近20萬,工程難度複雜許多。
若是向台電合法申請,不含充電器,一個車位10萬起跳,還要看工程難度,
有的大樓事後根本無法施工。

=============================

另外很妙的是早期電力技術專欄的示範圖例,
充電樁採取表後安裝是被歸類為錯誤範例(且會負擔較大之線路損失).
圖例如下:(節錄[因應電動車發展之充電電源供應實務解析]一文之圖,若有不妥請告知將立即撤掉)




所以家用自設充電樁以AC慢充應以220V為主,要能選擇控制充電時間在離峰
例如220V 16A
同樣住戶充電用戶增加,規定充電用戶必須在何時才能充電,因為充電時間較長
需假設全部會一起充(這是很有必要的)
統計離峰用電與契約容量之間的用電空間
不難找出可供充電的容量,在不影響目前契約容量的情形,就是可供自設充電樁的數量

我相信依據實際數字所得到的證明會比較好
nokia14081 wrote:
所以家用自設充電樁以AC...(恕刪)


首先得先證明且住戶同意充電樁屬於公用設備。
taigenpa wrote:
1.地下停車場各樓層分別每層設置獨立的電動車專用電表(公電),
搭配智慧管理裝置,私人車位充電樁的電力來自電動車專用電表(公電),採使用者付費
這個電動車專用電表的電力只要經過跟台電申請,
台電會用有別於一般用戶用電的變電箱配出來給你,
因為設置這個電表要$$, 設置契約跟容量也要$$,
所以台電會 "努力的"協助, 當然也會幫大樓背書
-->這個方法花費比2.少很多,且經過台電會勘規劃後,會背書
如果電動車充電用戶多,那麼就調高電動車專用電表的契約容量,
由該樓層有安裝充電樁的人去分攤.



不過這個做法一樣會有配電室空間的問題吧

假設配電室空間無法容許升級變電箱 公電恐怕也不見得有空間可以讓你 40A*100 = 4000A or 75A*100= 7500A吧

在不花大錢的前提下,大樓私人車位充電樁看來只能用15A之類的設定慢慢充了

也許是可以採用混合式的規劃 私人車位15A,然後公共車會有裝1~2套DC快充讓趕時間的住戶可以去那邊救急
btopia wrote:
不過這個做法一樣會有配電室空間的問題吧

假設配電室空間無法容許升級變電箱 公電恐怕也不見得有空間可以讓你 40A*100 = 4000A or 75A*100= 7500A吧

在不花大錢的前提下,大樓私人車位充電樁看來只能用15A之類的設定慢慢充了

也許是可以採用混合式的規劃 私人車位15A,然後公共車會有裝1~2套DC快充讓趕時間的住戶可以去那邊救急


通常 NFB 75A 是總和用電 50A以下 ,不是NFB是多少就可以用電到多少
一般 總和NFB 需大於這迴路總和用電輛的1.5~2倍

220V的電流 16A = 110V 的32A

統計離峰用電與契約容量之間的用電空間
不難找出可供充電的容量,在不影響目前契約容量的情形,就是可供自設充電樁的數量

這只是過渡時期

以後市場無油車只有新能源車假設是電動車(EV) 還是需要全體規劃也就是花大錢的時候

公共車會有裝1~2套DC快充讓趕時間的住戶可以去那邊救急
這點我目前是偏向於去外面超充啦 ,等到花大錢的時候再解決
還要申請電表、配線通常電流大於800A會用ACB...等大電盤會很貴的

目前仍是有大廈住戶裝設 充電樁的例子 可參考
機械式停車位上下的仍然可安裝,左右移動的就不行了
還有許多難關,但總是有開始動起來了
搬家到有安裝快充的新大樓住就好

老舊大樓等管委會同意
心早就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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