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空拍法規所限飛高度的400呎(120公尺)是如何算的呢?
如我在山上海拔1000公尺呢?不能飛?還是從1000公尺開始算呢?
文章關鍵字
法規當然是從海拔算起
但這部份目前有漏洞 軟體通常從起飛點來算
山區若很開曠,且沒有飛機經過的話,本來就不該限制
不然要去哪飛?

目前大部份有限制的區域,是60公尺喔
以DJI而言,在這些限制區,到60就不讓你更高了

其他沒有限制的區域,軟體內部倒也是有限制120
但這個120是能手動去除限制,APP會向你再度確認一次
限制區我本沒打算飛.以防觸法..
我在乎的是山上或是高地.隨便就超過120M.如是海拔算那基本都不能飛了....
claxtonliu wrote:
限制區我本沒打算飛...(恕刪)


限制區是能飛的
禁航區才不能飛

其他沒限60的區域
有何限制,目前應該只是草書吧
基本上,你能當作目前山區是沒限制
或是下載APP SkySentry
就能即時查詢有什麼地區限制

下載 SkySentry APP 就可以知道,您所在的位置,是屬於 禁飛區、還是 限制飛行的高度區域?
同時..... 也可以查詢 哪裡是可以自由的飛 空拍機的地方。






山區~ 如果是國家公園~ 都要記得申請唷!!
歡迎光臨 天才事務所 http://45so.org 這是您茶餘飯後唾棄的最佳場所...
claxtonliu wrote:
請問空拍法規所限飛...(恕刪)


第九十九條之十四 從事遙
控無人機飛航活動應遵守
下列規定:
一、遙控無人機距地表高度
不得逾四百呎。

(一) 飛航 規則 第六 十條規
定,航空器目視飛航時,不得低於距地表或水面
五百呎,為確保航空器飛
航安全,爰於第一項第一
款限制遙控無人機活動
高度不得逾四百呎。
21世紀還有這種奇怪法規。高度單位有公尺,又有呎。飛行器重量何不也來個一斤16兩?

應該是參考國外的即有法規
有載人的飛機,最低飛行高度是500呎
所以才會延用呎這個單位
設400是怕遇到私人飛機跟直昇機

其實轉成公尺也沒多難,就不知道為什麼要延用國外的單位

目前禁航區跟限航區,是現行法律
至於這個400呎,印象中只是草案
正式實施了嗎???
claxtonliu wrote:
限制區我本沒打算飛...(恕刪)


以下兩者似乎不同?我也搞不清楚

第99條之13 活動區域篇
問題七:如有作業需求須以高於400呎(自地表算起)之高度飛行,且其範圍位於地方政府所限制之遙控無人機活動範圍內,應如何申請核准?

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應經能力審查後,向民航局申請400呎(此處400呎是以遙控無人機機體所在之處,自地表算起的高度,而不是海拔高度)以上飛航操作限制之排除,並經核准,於每次飛航前向民航局申請同意,若起降地點位於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限制之區域,需再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後才能從事飛航活動。

第99條之14 操作規範篇
問題二:為何要有400呎(自地表算起)之操作高度限制?
飛航規則第60條規定,距地面或水面500呎為有人航空器目視飛航之最低實際高度,故遙控無人機高度超過400呎以上極有可能影響有人航空器之飛航。世界各國遙控無人機管理法規皆有相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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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時有哪些操作限制?
4.延伸視距飛航者,最大範圍為以操作人為中心半徑900公尺、相對地面或水面高度低於400呎內之區域,且目視觀察員應與遙控無人機保持目視接觸,並提供操作人必要之飛航資訊。

900m,實在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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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條 施行日期篇

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修正草案已於107年4月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7年4月25日經總統公布,因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牽涉甚廣,包括社會大眾教育宣導、建立中央機關/地方政府間行政作業協調機制、訂定管理規則/委託辦法及開發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等事宜,為求周延允當,故未於立法通過後立即生效,目前規劃於108年下半年實施,正式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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