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xbee wrote:
那我換個問法好了......
真的沒有不知者無罪?法外開恩?(我痛的是30萬啊!!也知法條裡最低的就是30萬了...)
誤觸法條.人民保母總是會提點一下吧.(有點類似在河濱放風箏..警察看到勸導說這是禁航區不能放喔~你趕忙收起來就是了...)
到底有沒有機會..戴念初犯.留校觀察這回事啊..我覺得這是我的權利吧..我該如何爭取呢?
嗯這就要從民眾都是拿放大鏡檢視執法人員說起了
以前可能可以,現在不太可能了
所以以後要法外開恩,我想除非四下無人沒有攝影機監視器
這時候才有所謂的法外開恩吧
基本上檢舉的,因為早已經被用放大鏡看了
所以只會用更嚴謹的標準依法罰款
檢舉因為是放大鏡來看待,所以有違法事證100%成立是絕對的
您可以走訴願⋯
既然您覺得裁罰有內容實質瑕疵應該要撤銷
那可以訴願看看...有30天的期限...如果有問題就趕快提訴願
您的裁罰書最下面應該有小小的字有寫清楚您的權益
╮(╯▽╰)╭ 只要把我的文刪了,就知道誰在鬧了。
saxbee wrote:
那我換個問法好了......
真的沒有不知者無罪?法外開恩?(我痛的是30萬啊!!也知法條裡最低的就是30萬了...)
誤觸法條.人民保母總是會提點一下吧.(有點類似在河濱放風箏..警察看到勸導說這是禁航區不能放喔~你趕忙收起來就是了...)
到底有沒有機會..戴念初犯.留校觀察這回事啊..我覺得這是我的權利吧..我該如何爭取呢?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這種唸我的話.拜託各位大大手下留情吧..(雖然PO前就之一定會遇到了)
就是沒有早知啊...我PO出來跟大家求助也是因為這些細節.真的應該不算是早知的部分吧.....
據我不專業的了解
違反哪條法律就該用哪條法律判,除非你可以推翻你有犯了那條法,或是解釋成你其實犯了哪條罰則較輕的法,而不是這個低消30萬的
但你的狀況應該法官想輕判都沒辦法,低消就寫明在那,法官只能照罰則判
其實你想想,你犯的這一條有它的道理,如果是用規格訂標準而不是一律禁止,那以後會到處是空拍機,執法人員就必須看到空拍機就跑去找玩家要求檢查規格,如果同時有上百人玩,怎麼執法?
andrew3688 wrote:
如果是用規格訂標準而不是一律禁止,那以後會到處是空拍機,執法人員就必須看到空拍機就跑去找玩家要求檢查規格,如果同時有上百人玩,怎麼執法?
修正案就有了,重量多少以上的必須要貼識別標誌在飛機上,更重的還要執照,玩具也有安檢標章,無線電認證也有,日本就要求國外帶入的遙控飛機的遙控器要有日本電波認證標誌才能使用,申請空拍的時候有要求。剩下的是政府教育執法人員的問題。這不是做不到,要不要做而已。有玩具安檢標章的就是玩具,這還有啥好吵的
車子不也是一堆有看到警察去攔每台車看有沒行照駕照嗎? 有違規的才會去攔查
這事件是有無限上綱的疑慮,這也是我一直強調飛行地點在哪,距離跑道到底多遠,飛行高度有沒超過建築物,因為建築物是最低標準,飛機要去撞建築物那是飛機自己的事情
其實有太多可以避開樓主被罰的這一條法但是可以影響飛安的作法
我不是叫大家不要管安飛或是教育大家飛安不重要,而是不要成為公務系統不明瞭或是不想管理弄出來的行政準則下的犧牲品。今天會有這樣的事情表示其他的行政準則可能也有類似的狀況,只是大家還沒碰到而已
Wahaha214 wrote:
修正案就有了,重量多少以上的必須要貼識別標誌在飛機上,更重的還要執照,玩具也有安檢標章,無線電認證也有,日本就要求國外帶入的遙控飛機的遙控器要有日本電波認證標誌才能使用,申請空拍的時候有要求。剩下的是政府教育執法人員的問題。這不是做不到,要不要做而已。有玩具安檢標章的就是玩具,這還有啥好吵的
車子不也是一堆有看到警察去攔每台車看有沒行照駕照嗎? 有違規的才會去攔查
這事件是有無限上綱的疑慮,這也是我一直強調飛行地點在哪,距離跑道到底多遠,飛行高度有沒超過建築物,因為建築物是最低標準,飛機要去撞建築物那是飛機自己的事情
其實有太多可以避開樓主被罰的這一條法但是可以影響飛安的作法
我不是叫大家不要管安飛或是教育大家飛安不重要,而是不要成為公務系統不明瞭或是不想管理弄出來的行政準則下的犧牲品。今天會有這樣的事情表示其他的行政準則可能也有類似的狀況,只是大家還沒碰到而已
就算規定了還是有人會不知道
因為可能又是行政規則...你沒翻過根本不知道
假設訂得更嚴謹所有從淘寶買的沒認證的通通都要罰上幾萬塊
那麼應該就一堆人痛得更嚴重
當一堆人被罰一堆錢時
我看八成就沒人敢飛了
與其去了解法律不如乾脆不要玩比較快
我把我這串的所有回文通通都刪光
您就知道一堆人根本不會清楚這麼詳細的內容
訂得再仔細還是一堆人不知道啦 XD
反而更慘
我簡單的跟您說
越嚴謹且詳細的規定..就是代表國庫進帳更多....XDDDDDD
您真的要爭取這麼詳細也不是不行...反正國家會賺錢
我會熱心解釋只是要避免更多人被罰到錢
如果有人要爭到模糊焦點我也不反對啦...
反正知道的就不會被罰到錢這才是重要的
很多車禍現場大小聲的..上了法院都還不是乖乖的賠錢...
因為上了法院就是看事證然後法條一條一條翻出來看誰對
其他什麼多餘的話..都是沒有用的
╮(╯▽╰)╭ 只要把我的文刪了,就知道誰在鬧了。
saxbee wrote:
羨慕有6000萬....(恕刪)
這個FB貼文回應中有韓星RAIN劇組在花蓮機場管制區內飛行未開罰的新聞。
2018 8月17 無人機規則公聽會
韓國綜藝節目《團結才能火》,韓星Rain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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