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uldly4948 wrote:
前面的yuxian已經說過了
=> 「其他可能影響航空器飛航安全之漂浮或移動物體。」
所以要是官員不爽,硬要把保麗龍飛機、紙飛機、竹蜻蜓說是會影響航空器飛航安全,一樣可以罰你30萬
因為有提到我就回一下了
基本上不會有這種主觀意識的裁罰還成案的
台灣法院還是會依法判案的
這裡補充寫的是真正會影響飛安的才能算數
(遙控飛機是準適用的,就沒太多主觀意識了)
真的把竹蜻蜓/紙飛機亂裁罰30萬也是會被撤銷的
也會違反比例原則的
(除非竹蜻蜓跟紙飛機可以遙控起飛的,那就可以算)
這跟樓主被罰的就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