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luraki wrote:這應該是建立在有簽...(恕刪)</block只要交付訂金 法律上就推定買賣契約生效了在訴訟時可以傳訊業務當證人業務必須當庭具結所言屬實除非業務肯冒著成立偽證罪[刑事]的風險不然一般而言是不太敢說謊的
nicky hsu wrote:買家只要回覆店家等到貨時再考慮等店家通知到貨時再主張原契約不用配錶即可) 基本上買家只要回覆店家等到貨時再考慮,就永遠等不到到貨的那一天惹。因為很多人願意配錶,錶未到店就直接銷出惹。更別忘了合約沒有保證到貨期限喔。而消費者訂金在店家手上,你說誰會先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