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這部分真的很落後,住過三個英語系國家,小車禍從來沒需要叫警察,除非有傷亡。車禍就雙方交換聯絡方式,車牌記一下而已。最後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不用浪費警力,不用等警察來而擋在路中間造成塞車。根本就沒有「肇逃」這種東西存在。台灣各方面都進步很多,唯獨交通方面還是很落後,從法規到駕駛人的普遍用路習慣,到一些路的設計與人行道騎樓佔用等,都還停留在20年前的低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