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取締超速研究_利用ETC資料試算時速

前些時間,政府計畫以ETC資料取締超速,個人對於ETC資料是否精確抱持懷疑的態度
端午連假南下,利用這些資料,試算一下各門架間的速度。
結果發現我家十幾年的Ford Tierra速度可達200多公里,真是嚇死寶寶了
 
歸納發現極快速度(時速200多)前後一定有個極慢的速度(時速50-60)
若公式沒錯,表示部分通行門架時間,非實際時間
可能通行門架時未感應成功,通行時間應是計算後再填入,所以速度就失真啦!
若是如此,可以這種不準確的資料作為取締依據?
附上Excel,各位幫忙驗證計算方法是否正確,一起找出這項措施的盲點
速度試算Excel
ETC取締超速研究_利用ETC資料試算時速

ETC取締超速研究_利用ETC資料試算時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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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用的里程是交流道之間的里程數, 而不是ETC感應架之間的里程數, 所以結果會有誤.
ETC感應架設置的里程數可參閱下列網址中的附件部份 : http://ppt.cc/RK5S
大致修正了一下, 樓主均速大都在 115km/hr 左右

通行日期 門架位置  行車路線             里程(公里)Speed
5:04:16 75.0  國道一號南下 校前路-湖口 12.8 —
5:11:01 88.0  國道一號南下 湖口-竹北 13.0 115.56
5:13:33 92.8  國道一號南下 竹北-新竹(光復路) 4.8 113.68
5:14:41 95.0  國道一號南下 新竹(光復路)-新竹(科學園區) 2.2 116.47
5:16:24 98.0  國道一號南下 新竹(科學園區)-新竹系統 3.0 104.85
5:19:55 104.5  國道一號南下 新竹系統(連接國3)-頭份 6.5 110.90
5:23:57 112.3  國道一號南下 頭份-頭屋 7.8 116.03
5:32:40 129.2  國道一號南下 頭屋-苗栗 16.9 116.33
5:37:38 138.9  國道一號南下 苗栗-銅鑼 9.7 117.18
5:41:37 146.5  國道一號南下 銅鑼-三義 7.6 114.48
5:46:59 157.2  國道一號南下 三義-后里 10.7 119.63
5:49:34 162.1  國道一號南下 后里-台中系統(連接國4) 4.9 113.81
5:51:46 166.4  國道一號南下 台中系統(連接國4)-豐原 4.3 117.27

maa1685 wrote:
樓主用的里程是交流...(恕刪)


多謝指正,我又長知識了!

但若以『交流道間里程』除以『感應門架間的時間』,這樣計算的結果只能算是平均速率。

非絕對相關的數值,拿來當取締依據,就像用錯誤的砝碼來稱物體重量,結果就是錯誤的

寫這篇文章的目的,希望在大家的討論中,讓『政府』單位在政策實施前多思考、要驗證、、多聽意見,確定沒問題實施也不遲。

個人認為,與其利用ETC資料取締超速,不如在ETC門架上裝設測速攝影機,被抓到也百口莫辯!
bingohuang wrote:
多謝指正,我又長知識...(恕刪)

平均速度無法判斷實際超速的位置,還需要其他物品輔助
由於ETC可以判斷車、出現時段/路段,所以不需要架固定測速裝置,
可以架移動三角架抓這些車,反正警察知道你哪時候會來
更強硬的方式是發函請平均速度遠超過速限(像是均速達到公共危險速度)的車到監理所
測試OBDII速度與實際速度誤差、安裝測速器(GPS加OBDII訊號校正,並具備上傳功能),
登記車主、使用者姓名&聯絡方式
初次安裝費用以及上傳通訊費由政府提供、安裝時間的假也由政府負責,避免因均速系統誤判的冤案
一個月都沒嚴重超速就拆除,有超速就開罰,
同車主/使用者但是不同車的累積計算超速次數(就是抓人不抓車,避免人頭戶頂罪)、
租賃車全面加裝測速器,只有特殊區域開放(賽車場、有申請的封路競賽)

這,才是大數據科技執法,交通部討論用ETC執法只是便宜行事,公務員不意外
我拿最近連續假期回南部的紀錄來算,

扣掉在休息站的時間, 均速約105km/h, 看起來還蠻正常的啊

這是要拿來抓那些嚴重超速的, 一般老闆姓根本連邊都沾不上, 不用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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