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噹•馬汀 wrote:
在你開車上路的時候,別忘記自己也是你口中的四輪嘴臉。 ...(恕刪)


我又不歧視兩輪
是要怎麼個四輪嘴臉法?!
不懂就不要亂引用
不能再同意你更多
一堆人平常裝很清高
別人怎麼怎麼無法要天
結果ETC這面照妖鏡一照才發現
靠,一堆豬八戒呀

DavidBoy1108 wrote:
一堆人回我就能知道台灣的法治觀念有多差了 把違規合理化 依照愛超速的邏輯 就是二分法 你不超速就是龜 媽的那幹嘛定最低跟最高速限 法律也有罰低於最低速限的阿 只要在法定速限內行駛 不懂一堆人在靠北三小 我贊成抓超速 但也贊成抓龜速 不過看到上面一堆崩潰違規魔人就好爽 希望趕快施行 講難聽點有種超速就要繳的起錢 沒那個口袋深度就乖乖守法啦
上班苦悶
乘上下班開快點,享受一下風馳電掣的小確幸政府都要來監控
搞得跟大陸一樣嗎
要抓怎麼不抓龜車
怎麼不放寬速限
什麼時代了還在限速100
其實,etc本身就違法嘍,是交通部護航才能完工,噓噓東的罰款到現在還沒繳的樣子餒
其實,etc本身就違法嘍,是交通部護航才能完工,噓噓東的罰款到現在還沒繳的樣子餒
ETC是有什麼隱私可以抓??
難到你會邊開車邊做不可告人之事嗎?
火地晉 wrote:
這世界上真的有一些人...(恕刪)


 
支持任何可以改善交通的政策⋯


利用任何工具都讚成,但是前提是好的政策;不要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華人小聰明很多,法規只會超襲又自作主張;定出不倫不類的法規⋯⋯


汽車這2.30年演變進歩很多,速限可以討論及提升,高速公路速限60-110


(加寛限值50-120);速度不是高速公路車禍的主因,變換車道及速差才是⋯


提高低速,拉進高、低速限的速差才能提高車速及降低速差造成的變換車道次數,


個人認為最低速限應提高至80以上,就算是大貨車不超載達不到80,建議換新


或或走省道比較好,此等車況塞車或異常能不能停下來反而更令人擔心⋯


最後建議車輛錶速法規修正一下,最好能依車速分道才能提高車速又安全⋯
喂,你們罵得這麼爽

可是這項措施真的有效嗎?

他是只限制嚴重超速耶

超速成性的人,哪有可能這樣就轉性,一定是控制在取締邊緣的嘛

超速是為了爽,如果要縮短很多時間,是要拿命去換的,白癡才這樣

所以還是車縫照鑽阿

其次,我想,車牌以後大概更多人偷吧

不然就是直接拔牌上去呸了

警察應該會更忙

我怎麼看都不覺得比較好啊

偷牌拔牌肯定呸更兇
仿標題邏輯 : 是多愛幹見不得人的事啊?! 這麼反對監聽!!


是多愛超速啊?! 這麼反對ETC捉超速!!


STARBURGERS wrote:
最近ETC的文如雨...(恕刪)


學大陸裝個幾億台攝影機 然後每天給你刷臉看你有沒有違規你說好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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