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同意你更多一堆人平常裝很清高別人怎麼怎麼無法要天結果ETC這面照妖鏡一照才發現靠,一堆豬八戒呀DavidBoy1108 wrote:一堆人回我就能知道台灣的法治觀念有多差了 把違規合理化 依照愛超速的邏輯 就是二分法 你不超速就是龜 媽的那幹嘛定最低跟最高速限 法律也有罰低於最低速限的阿 只要在法定速限內行駛 不懂一堆人在靠北三小 我贊成抓超速 但也贊成抓龜速 不過看到上面一堆崩潰違規魔人就好爽 希望趕快施行 講難聽點有種超速就要繳的起錢 沒那個口袋深度就乖乖守法啦
火地晉 wrote:這世界上真的有一些人...(恕刪) 支持任何可以改善交通的政策⋯利用任何工具都讚成,但是前提是好的政策;不要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華人小聰明很多,法規只會超襲又自作主張;定出不倫不類的法規⋯⋯汽車這2.30年演變進歩很多,速限可以討論及提升,高速公路速限60-110(加寛限值50-120);速度不是高速公路車禍的主因,變換車道及速差才是⋯提高低速,拉進高、低速限的速差才能提高車速及降低速差造成的變換車道次數,個人認為最低速限應提高至80以上,就算是大貨車不超載達不到80,建議換新或或走省道比較好,此等車況塞車或異常能不能停下來反而更令人擔心⋯最後建議車輛錶速法規修正一下,最好能依車速分道才能提高車速又安全⋯
喂,你們罵得這麼爽可是這項措施真的有效嗎?他是只限制嚴重超速耶超速成性的人,哪有可能這樣就轉性,一定是控制在取締邊緣的嘛超速是為了爽,如果要縮短很多時間,是要拿命去換的,白癡才這樣所以還是車縫照鑽阿其次,我想,車牌以後大概更多人偷吧不然就是直接拔牌上去呸了警察應該會更忙我怎麼看都不覺得比較好啊偷牌拔牌肯定呸更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