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抓測速早就準備好這樣做了...

你大概不知道ETC的鋼架抓超速是怎麼抓的吧
它抓的是任兩個兩隻鋼架之間的平均速度,那兩隻鋼架可能相距數公里、數十公里。

而,現在我國高速公路、一般道路,抓超速都是抓某個固定位置的「瞬間速度」

要算「平均速度」的話,鋼架位置做在交流道,一樣是可以算,可以抓的。
所以你的推論根本不成立。
fsw437 wrote:
你大概不知道ETC的...要算「平均速度」的話,鋼架位置做在交流道,一樣是可以算,可以抓的。所以你的推論根本不成立。(恕刪)


理論上是沒有問題,但台北出發到高雄,只經過2個門架,若一直超速只能開一張罰單。
如果門架放主線上,會經過數十個區間,只要一個區間內超速,應該就可成立一張罰單。況且很多都會區的交流道都會塞車,下交流道塞個五分鐘,整體均(超)速就被均攤掉了,不知是否可以這樣解讀。

另外,目前每個門架前都繪有三條橫白線,若搭配動態攝影機(非車牌辨識照相機),不知能否用來抓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抑或是有其它功能。
全台灣每公里都插一隻測速吧, 把國民都當罪犯.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ik0306 wrote:
全台灣每公里都插一隻測速吧, 把國民都當罪犯


開車不超速,怕什麼測速?!
Speed Wick wrote:
開車不超速,怕什麼測速?!


不是怕自己超速 是怕"怕超速"的人 突然在etc前來個急停/急剎





再者超速不是導致國道車禍的主因 只是一直有人在洗風向

從國道警察局的統計之料顯示「超速」從來都不是高速公路車禍事故發生的主因,從103到105年更只有不到3%的比率是因為超速肇事。以整體肇事原因來看,105年國道高速公路肇事原因最主要前5名分別是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47.9%)、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12.8%)、未注意車前狀態(11.8%)、其他引起事故之違規(9.5%)、倒車未依規定(2.8%)。
出處
慢火奶茶 wrote:
不是怕自己超速 是...(恕刪)



都真相大白了你還在這邊為了怕超速被捉在嘴!!



四輪開車要嘛不專心,要嘛亂停車
十個有九個會超速,被捉還有臉申訴

Speed Wick wrote:
都真相大白了你還在這邊為了怕超速被捉在嘴!!
四輪開車要嘛不專心,要嘛亂停車
十個有九個會超速,被捉還有臉申訴


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寫的很清楚 "不是怕自己超速 是怕"怕超速"的人 突然在etc前來個急停/急剎"
有人因為突然想到自己可能超速而急停 你又正好跟很近 就會跟那video中紅色車後面的那幾台車一樣
因未注意/未保持安全車距而被波及

其次很多人一直以"超速"來贊同要做 但最近剛好有看到社論 其中有提出國道警察局的數據來
證明這個想法就是個偏差 所以 就貼在文章的後面了
個人覺得要抓超速合理,既然都有分高速跟低速限制,但如果塞車速限低於60以下,就不得收取該路段通行費,因為叫高速公路而不是低速公路
按照你的邏輯
反而是區段測速比定點測速安全
實在不明白你在講什麼

慢火奶茶 wrote:
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寫的很清楚 "不是怕自己超速 是怕"怕超速"的人 突然在etc前來個急停/急剎"
有人因為突然想到自己可能超速而急停 你又正好跟很近 就會跟那video中紅色車後面的那幾台車一樣
因未注意/未保持安全車距而被波及 

其次很多人一直以"超速"來贊同要做 但最近剛好有看到社論 其中有提出國道警察局的數據來
證明這個想法就是個偏差 所以 就貼在文章的後面了...(恕刪)
ctvctx wrote:
個人覺得要抓超速合理,既然都有分高速跟低速限制,但如果塞車速限低於60以下,就不得收取該路段通行費,因為叫高速公路而不是低速公路


依你的邏輯,重機每年繳那麼多稅
應該早就可以上國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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