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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 區間測速惡法 - 原來我的車可以開到 150 km/hr 我都不知道耶....

我的車開到 140km/hr 就快散了....怎可能開那麼快....


ETC 區間測速惡法 - 原來我的車可以開到 150 km/hr 我都不知道耶....

5 分鐘跑 13.9km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wessley wrote:
5 分鐘跑 13.9km


只有分鐘沒有秒數

如果是54分59秒~59分1秒
和54分1秒~59分59秒
這樣相差就近2分鐘了

距離越短誤差可能越大
02933 wrote:
只有分鐘沒有秒數如...(恕刪)





4 分 53 秒 13.9 km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先搞清楚13.9公里這是交流道之間的距離,不是感應器之間的距離。

10:54是指你通過龍潭和大溪之間ETC的時間,不是上龍潭交流道的時間。
10:59是指你通過大溪和國二系統之間ETC的時間,不是轉國二系統交流道的時間。


妖精狩獵者 wrote:
先搞清楚13.9公里這是交流道之間的距離,不是感應器之間的距離。

樓上正確。
因為ETC門架設置於兩交流道間,用來做區間測速會失真,
作為主管機關的交通部官員,可以這麼不專業,也是醉了。
這應該是樓主的理解問題吧!

樓主
在10:54:43 通過大溪
在10:59:36 通過鶯歌
總距離8.4km
平均速度102.85km/h
R_R wrote:


樓上正確。
因為...(恕刪)

看你這樣發言我也是醉了
那裡不適合

你會說下交流道在上來不就不會超速
問題幹嘛幹這種蠢事
順順開不是比較快
kentchan wrote:
看你這樣發言我也是醉了
那裡不適合
你會說下交流道在上來不就不會超速
問題幹嘛幹這種蠢事
順順開不是比較快

我的意思是,
交流道會有車流擾動效應,超速車不需刻意減速,
交流道車流擾動自然會降低平均車速,平均車速會被低估,
達不到超速取締的執法目的。
(區間測速,適用於封閉的路段,不適用於開放性的路段)

這種"不嚴謹"的評估案,居然出自"主管機關交通部",
真不是專業的表現。
wessley wrote:
4 分 53 秒 13...(恕刪)


可以參考一下門架的位置。

10:54:43經過03F0648N門牌,
10:59:36經過03F0559N門牌,
推估4分53秒跑了8.9公里!

這也是以前我提問,
先進們提供給我參考的資料,
可以粗算一下正常的車速。
國道計費門架座標及里程牌價表
R_R wrote:
樓上正確。因為ETC...(恕刪)


我記得ETC門架上也有標示里程數

真要執行區間速率執法,我認為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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