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的紀錄是A交流道到B交流道的收費里程,
但是時間是記錄在A交流道和B交流道之間的甲門牌架的時間。
當有A、B、C三個交流道,每兩個交流道之間分別有甲、乙門牌架。
你不應該是用甲到乙的時間去算A到B或B到C的平均時速。
各門牌架的位置考參考如下:
國道計費門架座標及里程牌價表
裡面的CSV檔有各門牌的大約位置,不過是不是最新的就不知道了。
或參考日前先進回覆我的討論:
為什麼不用ETC取締超速?
nccl wrote:
個人覺得這不是太大...
更重要的是,以往只要快到測速照相機,超速的人都會減速,這已經是大家共識了,如今前面超速的車哪時候會大減速,後面的車根本捉摸不到,未來車禍機率應該會增加!!!
...(恕刪)
到下一個檢查點前時,只有超速的人會減速嗎?
當使用 區間速率計算 方法後,
就算沒有超速的人,也會害怕自己到底會不會受罰?
原因就是車上的速度錶有問題。
這樣不就把開車上路變成是一件隨時都要擔心受怕的折磨。
如果真要這樣搞,我倒想看看人民還可以忍多久?
高速公路肇事的主因,往往是疲勞駕駛,而疲勞駕駛的原因很多
其一就是長期且定速的直線前進,讓駕駛員逐漸失去專注力。
適當按照車流做快、慢速的調配,才會安全。
我不是說超速是對的,但適時的變化車速,絕對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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