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那樣的路段,50真的慢了點~60~70差不多.平均速率也比較適用在一段封閉路段,速率訂太慢,執法路段太長,也會造成雍塞現象.像在山路上,一堆車開40~50.反而造成車流回堵.要用平均速率執法,路段要選擇一下~
其實新莊堤外道路靠近二重疏洪道這端去年就看到類似的告示牌了,因此不能說是首見,另外仔細想想,這必須搭配ETC或是車牌辨識系統才能做到,前者的話對機車及大型重機無效,因為根本沒裝ETC,車牌辨識系統就比較有可能辦到,不過前提是車牌要能被拍到。
afa60 wrote:高速公路只要ETC再...(恕刪) 其實根本不用超級電腦只要把ETC的log紀錄抓出來簡單程式比對一下里程與時間計算就知道你有沒有超速了顆顆推高速公路「平均速率」科技執法!!!日本好像早就用上下交流道收費站方式執法了
區間測速沒有必須使用etag這個前提,使用車牌辨識即可。路上已有很多車牌辨識的照相機或攝影機,目前用於追蹤嫌疑犯的車輛,警車也開始配置車牌辨識設備來抓贓車及註銷車牌車輛,技術上已無須使用etag。個人樂見區間測速用於高速公路/一般道路的危險/易肇事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