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新聞報導交通部昨(11)日舉行部務會報,通過「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接管營運辦法」,只要是依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所設置的交通建設,因為發生施工進度嚴重落後、工程品管重大違失、經營不善或其他重大情事,主管機關可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則可廢止營運,必要時,更可由政府接管。繼續努力看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13/2/2wt09.html王聖人說"公務員都是詐欺犯",我想他也是共犯.高工局護航成這樣還無動於衷.ps,管妹,這是他自己說的喔.
aopen168 wrote:http://tw....(恕刪) 我一直認為監察院這種機構應該要每年詳列出偵結的案件 昭告天下(偵辦中不用)誰貪多少?判決怎樣?都該公告.......這樣才能讓人民了解設置"監察院" 不是"養了米"(台語)廉政署也相同 都該每年昭告"業績"
dor123 wrote:對呀 你帶鐵鎚 好嗎...(恕刪) 殺雞焉用牛刀...請善用您的雙手 使出吃奶的力氣 向上拋高5層樓...機體自由落體加上重力加速度落地後.....可以將本身瓦解自爆....(丟前記得找台媒體採訪的攝影機跟拍 NG可以重來...直至爆開為止...以表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