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過年了,遇到這種鳥事心情真不爽!!

無奈心情抒發文!!
PS:又臭又長

對象:VESPA春天125 i-get
購入時間:2017/08
購入車價:13.1萬

事由:
1/26因車頭前土除有傷要整理,在與業務及服務廠人員聯繫確認後,保養廠於下午2點左右派人來取車,但在下午4點接到保養廠接待小姐來電,車子在返廠途中與對向汽車及後方機車發生事故,當下立馬趕到保養廠了解車輛狀況,看到後差點昏倒,整台車頭嚴重潰縮及車台變形,後來才知道保養廠員工騎車先撞汽車(服務廠告知汽車逆向),後方機車在追撞我的車右後方!在看完車後接待小姐告知後續部分會負責處理及服務廠主管不在的情況就先離開!(但有麻煩接待小姐請主管回電)。
可是讓人氣憤的是到傍晚都還沒接到任何一通vespa保養廠的來電!!!!直到我在打電話去強烈表達不滿時,才在10分鐘內接到vespa保養廠一位沈姓副廠長來電說明(但事發情形也說得不清不楚),因當天是禮拜五,沈姓主管只告知禮拜一會匯報告公司情況在回覆我!

禮拜一接到電話後,沈姓主管告知已經聯絡保險公司,車輛會先修復後交還給我,但車輛因事故造成損傷嚴重,在告知車主(我太太)後也堅決表明這台車我們無法接受修復處理!(這是一台事故車!並且還不是我們造成,搞得好像車是我騎的,VESPA只是負責居中協調),同時也因為在電話中無法達成共識,也就約好2/3早上到內湖展示中心當面協調後續處理的相關事宜。

但讓我非常非常不滿的是當下我已清楚告知這次的事故是該廠員工造成,為何是車主要去面對保險公司??

該面對保險公司的是太古VESPA,並不是車主!!!!
該面對保險公司的是太古VESPA,並不是車主!!!!
該面對保險公司的是太古VESPA,並不是車主!!!!

因為很氣憤,所以說三次!!!

1/29當天我有在去電內湖保養廠,告知如果有估價單據或是另兩造(後方機車,前方汽車)的相關消息時請知會我,但1/29~2/2的這段時間未接到任何VESPA保養廠的主動回覆,都是我主動打電話去太古VESPA內湖服務廠詢問!!真的很懷疑車到底是誰騎去發生事故??當下真的很火大,為什麼一間規模這麼大的公司,在發生員工將客戶的車造成嚴重事故後,還可以一副無關緊要的態度呢??或許是覺得反正少我一個車主也沒差吧!

這到底是甚麼服務及處理事情的態度阿,真的讓人非常不爽!!!重點是我還前後買了兩台,當下真的覺得我好傻好天真。因為我的工作是從事車輛相關行業,對保險公司及維修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加上對本次事故發生還有一些疑問想要釐清才會請服務廠提供訊息,但連這最基本的服務都做不到,難怪內湖服務廠的負評真的還不少。但當我取得2份維修報價單後,差點沒暈倒,汽車(前車)要賠我的車估價單上11萬,後方機車要賠我的車估價單上2萬多,維修費用加起來超過我的新車價13.1萬,重點是這台車修好後還是一台事故車而且還是別人騎的!!!
在2/3當天協調時,我與太太都很明確的表示這台車我們不要了,請VESPA自行處理這台車,但沈姓主管態度很堅決的表示,在報告公司後就是會以保險公司付費修復的方式處理,不管保險公司賠多少不夠的費用公司會吸收(怎麼又回到1/29鬼打牆的對話??)當場我們直接問沈姓主管,如果今天是他的車被別人騎去發生事故,撞成這樣的維修費用他會不會修?

沈姓主管堅定的說:會!!
沈姓主管堅定的說:會!!
沈姓主管堅定的說:會!!

我很佩服他,所以說三次!!

當下也問了沈姓主管:公司的員工騎著客人的車撞成這樣是合理的嗎?

沈姓主管毅然堅定的說:我覺得非常合理!!
沈姓主管毅然堅定的說:我覺得非常合理!!
沈姓主管毅然堅定的說:我覺得非常合理!!

身為車主的我聽完也真的醉了!!

最後我很明確的告知沈姓主管身為車主的立場,在這種不合理的情況下(購買才5個月,里程數:2千多km)無法接受太古VESPA想用修復的解決方式草草了事處理這件事!!

可是問題來了?我並沒遇過這種情況,太古VESPA又是大公司,難道遇到這種事車主真的只能含淚吞下這口怨氣,心不甘情不願的接受嗎??真的很煩,要過年了還遇到這種鳥事,真他媽有夠倒楣。



要過年了,遇到這種鳥事心情真不爽!!

要過年了,遇到這種鳥事心情真不爽!!


另外附上估價單,因為~有圖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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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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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我沒買1515151515151515
法律程序恐怕不好走了,不曉得有沒有相關法規能保障車主有權拒絕"維修品",畢竟車台都撞爛了,車子還很新,這樣就大修了,而且還不是自己造成的。
以公司來說,他們的主張就是,對,我們全都修、全都賠、全都負責,但車主得到的就是一個維修品,要說維修品會不會比較差,這跟安裝的手路有關係,很難說,但重點就是心情會很差,畢竟自己什麼都沒做就得到一台大撞後的維修品。
所以若要走法律程序的話,我感覺難纏了,找個律師研究看看吧~

->突然想到,撞壞並修過的維修品,會有維修記錄,並且會大幅度增加折舊率,某方面來說,這是車主的損失,這點應該能加入攻防訴求,試試看。
好端端的車子被撞成這樣當然會忿忿難平!

不知樓主你這方的訴求是甚麼?

1.對方以修復的方式解決,你覺得不合理.

2.要對方賠你台全新的車,會換他們覺得不合理.

不想對話鬼打牆也不走法律,那就要雙方有交集才行.
車價13萬 車齡5個月
根據固定資產折舊率表換算剩約10萬
乾脆直接拿維修估價單的13萬
機車可以報"全毀"
然後再請求賠償"價金"嗎"?

如果可以,事情就容易解決了

打包打包 wrote:
1/26因車頭前土除有傷要整理,在與業務及服務廠人員聯繫確認後,保養廠於下午2點左右派人來取車...(恕刪)


哇! 連機車都有取車保養的服務喔?!

我以前只聽過汽車有這樣的服務

不過就算有我也不想用, 就怕遇到樓主這種鳥事!

不是自己撞的卻要出來擦屁股....

JasonStock wrote:
哇! 連機車都有取...(恕刪)


真的!以後不敢了。
我站在客觀的立場分析.將樓主的機車修護.依照目前的法律廠方已經釋出很大的善意.應該已經站的住腳了.如果真要走法律.樓主未必能如你所願(賠你一台新車).可法律諮詢一下.看甚麼情況對你最有利.遇到這種鳥事.任誰都很賭濫.講實在的我也遇過類似的情況.當時的對方處理方法是恢復原狀(法律上站的註腳).至於我的心....說來悲哀..就讓時間去慢慢平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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