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教學,【投訴警察】-教學文

【投訴警察】
#投訴員警 #投訴警察 #違法失職 #行政違失 #行政怠惰 #報案不開單
▲報案違停違停方法 文章
▲檢舉違停方法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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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員警行政違失SOP 2020.11.10版。
【此篇用意】❶
❶主➊要是道交第7-1條,民眾任何方式的報案、沒依法處理的員警之投訴。
2.監督員警執法、提高執法強度、增加報案有效性、避免多次報案降低效率、進而增加員警工作量。
3.利用報案、投訴,有效改善道路違規停車的環境。
4.請盡量針對嚴重且有證據之案件 再做投訴。

【其它準備】
1.手機請下載通話錄音APP、啟用。
2.密錄器或行車紀錄器1080P。
3.如果有交通法規很急詢問,請打交通警察大隊電話。

一、110報案
請用手機撥110報案(簡訊),電話報案會有錄音、處理過程要回報。
1.報案完畢。一定要報案,才有紀錄、後續才會依此派案!! 派案就會有員警承辦
2.先啟用密錄器、開啟行車紀錄器、等候員警到達現場。
3.待員警處理完,在場錄、110去電詢問處理結之回報。
4.得知處理結果,並出現下列第二點情形,建請依照下方流程投訴。

二、何種情形可以投訴
➤選擇性開單:現場10-20台違停,卻只選擇性開2-3台。
➤未當場舉發:不符細則第12條,沒當場舉發。
➤未開立勸導單:符合細則第12條,沒當場開立勸導單。
➤未開單:併排違停只有鳴笛勸離、未依法當場舉發。
➤未放白單:違反警政署規定對違停車輛舉發,沒照規定未放置「違規停車逕行舉發標示單」。
➤未到場:打趣110詢問,回報狀況表示已處理。事實卻是警察根本沒到場。
➤態度不佳:員警很久才到場、發現沒違停車輛、回撥電話給你、說你涉嫌謊報。
➤態度不佳:打電話給你,還不跟你講他是誰、姓什麼。
未舉發:檢舉專區附上檢舉影片,違規事實明確、未依法逕行舉發。
通常是警政署投訴信填寫一下而已

🔺白單:有2聯(員警、民眾車上),只要一些證據得知或拍到疑似警察沒放白單,就可以投訴。查證屬實,員警就要被行政處分。
(白單是沒放1張,懲處1劣跡;累積162個劣跡,直接GG,但是還可以用嘉獎折抵)
「優蹟」與「劣蹟」准相互抵銷
懲處依序:
6劣跡=1申誡
3申誡=1小過
3小過=1大過
3大過=免職

🚨最即時、有效的投訴方式
【110即時投訴】https://ppt.cc/fVZlux

三、陳情方法
1.準備相關證據的事證
報案時間、報案內容、通話錄音、檢舉時間、檢舉案號
密錄器影片、行車紀錄器畫面、陳述要投訴的內容。
▲一定要有證據!! (沒證據投訴也沒用!)

2.機關:
地檢署告發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信箱(mail box) https://ppt.cc/f8rZ9x
各縣市市政信箱(自己谷哥)
法務部調查局 https://www.mjib.gov.tw/Poll?Module=2
社群 交通違規檢舉教學

3.若某一單位不受理
投訴9成機率!會回到分局督察組,所以基本上是看督察組敢不敢辦、要不要辦
若某一單位不處理,就轉其他單位送吧! 或是投稿公審

依照行政程序法第46條,當事人可申請閱覽卷宗,所以請在信箱內回:懲處誰、懲處項目
(雖然通常都不會講懲處誰、懲處項目,能否創先例。再留言、或私訊我)
請確實查明!
請註記:回覆一律採電子信箱寄送。

四、類似案件若不只一次違法失職
先前已過投訴至市政信箱或警政署,無有效改善
請照這樣做▲一定要有證據!!


【地檢署對警察告發】
‼️如何對警察提告?‼️告發警察‼️很長篇‼️
這邊提到告發是因為,告發只要任何人只要發現犯罪事實都可以向偵查機關提出。(但實質上也是訴訟行為)
【地檢署對警察提告】
請拿正確證據,錄音、錄影、文書往來,至地檢署告發。
大致程序:建議走2
將事發經過詳細填寫訴狀中、並攜證據,遞交給地檢署。
然後會拿到影印、蓋章。證明地檢署收到你的訴狀
https://www.facebook.com/legal.counseling.room/posts/2083385418639160/
✅不用請律師,自訴才要委任律師
⚠️如有法界人士有不同見解,歡迎留言討論
——————————————
民眾報案違停,警察可能涉及的法常見如下
【刑法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
【刑法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
略...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略
四、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五、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
【舉例】
✅沒到場,卻跟勤指說有到、或有開單。
✅沒開單、沒拍照,卻跟勤指說有開單。
✅無牌良好車,實際沒拖走,回覆勤指說拖走了。
✅無牌車報案,警察來直接讓人開走。
✅違停驅離、攤販違規設攤驅離,依法是不能驅離。
針對攤販驅離的動作已有警察被民眾告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785&t=6659516
——————————————
⚠️上述指勤指,是警察回覆勤指的過程。
⚠️請全程錄影蒐證、人最好在現場錄影,並確認結果打110問勤指最準,勤指中心都有錄音。
⚠️最好也附帶寫市政信箱,問當初處理結果,有一個較完整的公文書,而不是語音的公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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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公文書(行政院回的)
1.民眾至本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檢舉他人交通違規,承辦人處理公務回覆之電子信件等皆屬公文書。
2.承辦人處理公務回覆之電子信件等皆屬公文書。這是重點
——————————————
👉地檢署告完就是等數個月,等待傳票~開庭通知
如果遇到法官檢察官嗆你幹嘛告?
直接跟法官說憲法保障訴訟權。當人民認為權利受損時要請求法院裁判時,憑什麼不受理、然後做出裁判呢?
——————————————
👉開庭時,你可能需要聲請調查
【聲請調查之證據及其與待證事實之關係】
報案證據與事發地點
【聲請調查之證據文書或其他文書之目錄】
報案電子文書、回報勤指當時文書、
寫信問當初處理狀況的文書(當初應該早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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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偵查中,可聲請該管檢察官為搜索、扣押、鑑定、勘驗、訊問證人或其他必要的保全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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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調查證據https://reurl.cc/KXzq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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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後結果會有:起訴、不起訴、緩起訴
👉若收到【不起訴、緩起訴】沒有利益關係不能申請再議。
 

1.陳情單位依序,建議與順序,基本上這5個單位就夠用。
👉市政信箱督察組
👉市政府政風室 (他是獨立出來的單位,可以辦警局、分局督察組)
👉警政署 https://goo.gl/52CVb0
👉法務部廉政署 https://goo.gl/rLjbzr (缺點 只能文字)
👉爆料公社,通常上這兩個地方的案件3天內都會有解答。
👉翻轉系列粉絲專頁
地檢署提告

有些單位,會一層一層轉、承辦人也可能會不同,稍微避免有吃案嫌疑。

2.內容
➤將一切實情人事時地物都告知,就是把先前的案號附上、相關來往函書截圖、詳細描述內容,
強調該標題表明該次投訴對象、目的、理由。

3.結果
給誰承辦:90%最後的結果會落在分局督察組,這沒關係。(講白一點投訴多次,熟了,有問題可以問督察組。但建議投訴還是要經由系統,才有依據。)
陳情次數:投訴越多次,上級自然壓力就會下來,承辦人或員警就會被釘,然後釘員警。
最後慢慢得~乖乖地~依法行政
被投訴員警:會如何? 一定要打報告,有懲處就會跟你講懲處,通常80%以上都不會懲處,因為你沒影片證據
(也可把相關資料給粉專管理員討論,確認後。亦會有其他更進一步建議動作!)

4.為何要向不同單位成情? 承辦單位不同,能避免同一承辦人

五、注意事項⁉️
1.如果該信箱系統,要你填地址(若必填),請在陳情內容最後附上這段
懲處結果之回覆,請一律採電子信箱寄送。
請不要用實體信件寄到家裡! 否則會投訴該承辦人!
2.想要改善違規投訴有用嗎❓
如果投訴到督察組都沒用,就放FB社團、粉專、Dcard、讓全民公審。
原則上死人最有效、再來是罰單、公審
3.警察最怕:死人、記者、鏡頭、爆料公社、公審

六、報警沒用怎辦? SOP (2023.2.24公審)
1.錄影:違規事證明確。或加上有警察不作為事實 ★重要
2.報警:讓勤指中心有一個明確的案件進入110系統,立案、派案、結案等...。
3.求證:確認勤指中心,收到員警回覆的結果是什麼? ★這很重要★非常重要★
4.公審:將嚴重案件影像,公審至自媒體、臉書專頁、新聞記者
5.告發:若公審無效,至地檢署告發是民眾最後且唯一公正的手段。
●執行上述後,警察做為再不改善你就好自為之,小心路上行走,行駛的安全,反正多數違停你也不能檢舉了,只能報警囉。
●至於又再報警,警界的老鼠屎、米蟲還是多數,調查局的人都會違法偷賣毒品了,還在滿心期待警察會乖乖執法開單?
●至於又再不開單,如果是不同分局或派出所或員警,請你上述4點再執行一次。又遇到不執法呢? 再執行四步驟阿,就跟台灣酒駕一樣,酒駕又怎樣抓阿,放了又酒駕再抓阿,一直違法一直抓。
▲民眾是不能一直報案,一直告嗎? 誰跟你玩警,不同分局、不同派出所、不同員警,每個都是獨立個案。督察組不是很愛說要看個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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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參考資料📘
1.警政署有規定:沒夾「違規停車逕行舉發標示單」警政署有規定:https://goo.gl/EsozvR #民眾看到的白單
🔺白單:有2聯(員警、民眾車上),只要一些證據得知或拍到疑似警察沒放白單,就可以投訴。查證屬實,員警就要被行政處分。
(白單是沒放1張,懲處1劣跡,最輕微的。所以你可能會看到,
違停100台、拍80、放白單0、最後開多少...不得而知)

2.道路交通相關法規
道交處罰條例:https://goo.gl/RsJziD (主要)
道交處理細則:https://goo.gl/BMxsg
道交安全規則:https://goo.gl/oyi9v
車燈規定傳送:https://goo.gl/EmW9ZN (第9行的附件七)

3.當場開單或逕舉,違停或臨停等規定,請自行參考細則第12條相關法規,本篇不再贅述。

4.參考法條
警察機關強化勤務紀律實施要點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40111031900-08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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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可檢舉項目https://pse.is/5glkwx
文章關鍵字
感謝資訊。
現在遇到的問題是。被檢舉的警察。他會在下班時間。找人關切你怎辦。
畢竟他都知道你住哪。

以前用過市長信箱表達一些事情。被人口頭告誡過。 該怎麼辦。
謝謝。
莫姆莫莫
既然「不痛不癢」,那有什麼問題呢?反正人家也不敢對你幹嘛,這是法治社會,幫朋友出頭要到什麼程度?自己關進去有可能嗎?
王小機
遇到員警說無法禁止無照肇事者在無照駕駛,當天還放行無照肇事者開車回家,說他在肇事就在開單。我聽到有點無言

1.首先,所有通話都要錄音,以免用到時沒證據。
2.投訴警政署、再投訴政風室、、再投訴法務部調查局各地調查站、跨區報案、找記者、發文到爆料公社
3.告知你信任的過的人,請他協助在旁錄影
如果這樣都沒效 那就是警察很黑、背景很硬
有錢你就快點搬家吧..........

詳情可私我,我可請團隊協助。
說真的,如果檢舉警察沒來我也就算了,檢舉沒錢還浪費自己時間,有點吃飽閒著沒事幹的感覺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投訴警察】#投訴...(恕刪)
大大沒去當警察實在是臺灣警界的一大損失,可惜了!
鮮紅的YARIS真是漂亮!
我還真的檢舉過警察,結果被那位惡警察打電話來恐嚇~~~~從此以後真的不敢再檢舉他們,畢竟身家性命與家庭成員背景都掌握在他們手裡。
布魯克0614
有這麼囂張的嗎? 現在網路發達還不怕被公布出來嗎
警界有些地方是很黑暗的

沒有那麼美好~

員警酒駕,最後被輕放的案例太多了,去新聞搜一搜,再去FB搜一下比對就一堆了。 長官還會去酒駕員警的FB加油打氣勒



遇到有關係的,你的方式絕對無效
台北市1999打下去,最快了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投訴警察】#投訴...(恕刪)
前幾天才投訴一個警察,下班時間不指揮交通,一直站在二點鐘方向的人行道上。
過去質詢還一直說有義交在指揮,WTF?
有義交就不用指揮?問題是跟本就沒義交啊!...

後來懶得講,回家直接投訴1999、署長信箱。

影片:下載
這篇實用值得學習

莫約2014年左右一天我在騎車過陸橋突然一群年輕人從我身旁蛇行呼嘯而過,而我被其中一名年輕人(以下稱A君)鈎到導致摔車,當警察來現場處理時救護車也同時來到,受傷的我先行讓救護車送走,而警察跟那名年輕人留下畫線,在醫院處理完傷口後警察跟A君也來到醫院跟我同時做酒測,我們兩人均無酒精反應也同時知道A君是個高中生,此時A君的母親急忙的進來醫院,此時第一個起身有動作的卻是承辦警察說著:魏媽媽妳別急著跟對方道歉小孩子愛玩難免阿~,此時我突然覺得怪異,警察怎麼在人來人往的醫院馬上認出是A君的媽媽還知道她性魏?
安撫完魏媽媽後警察隨即轉頭對我說:這件事就A君的無照駕駛罰金6000塊給你,就當沒這回事,當時我很錯愕回問:所以就是不開他無照駕駛而是把6000塊當和解金?警察回:對!因為是你撞到他還要看他跟不跟你計較,我隨即拿起警察提供的現場照片一驚!怎麼用車子的舊傷拼湊成我是肇事者!?
我隨即要求調監視器,警察的理由是那邊的監視器是民間自己裝設的他無權調用,我半信半疑的自己四處查問後來發現那是屬於某警局的監視系統,我趕去當地派出所調看終於找到當時的畫面,當下鬆了一口氣終於可以證明自己清白了並要求複製片段,但派出所的警員說需要你的承辦員警來才可以複製影片,我聯絡承辦警察他也說會知會當地派出所隔天我就可以去調閱影片了,到了隔天我去的時候影片被刪了...同一時間這麼多監視器就偏偏我的畫面被刪了...當時心真的超寒的,覺得太黑暗了,就這樣...最後只能接受對方的6000元和解金...

在那之前我一直以為警察是正義的代表,現在醒悟警察只是一份工作不代表正義,如果早點學到這篇文也許當時就不會被吃死死的。
Miss奧
我也遇過跟你一樣的情況,我更扯的是,給我看的影片還是剪接過,後來影片乾脆消失,換不相關影片,事故照全藏起來。背後一群卻官官相護。當然中間也有正義的員警,可是權利不夠,也只能乖乖聽話。
Miss奧
以前聽人家講警界黑暗,我還不相信,經過這次大經驗,我已徹底大悟了解了。當然我也期盼其它的正義員警,能夠當道,將來成為大官,當社會的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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