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裸呼喊愛的禽獸 wrote:如題,根據了解以後,...(恕刪) 環局檢舉案要等很久我三月檢舉到現在九月底 十月底才收到環局寄密函到府上寫著[此案已立案,已發函給事主確認後,使得發獎金]所以若你單月無超過十件以上可能會先餓死
小葉叔叔 wrote:我跟你說實話如果有賺...(恕刪) 根據我上下班15分的路程觀察了4.5天,只看到一個邊騎車邊抽菸的,為了觀察他是不是會亂丟還吸了整條路的二手菸.....而最後在車陣中一個不注意,他手上的菸也不見了,根本沒注意到他何時丟掉的,由此推斷真的很難做....我也不是正義爆棚的好好青年,交通違規無視車禍就算我是目擊證人我也會無視 (目前還沒目擊過就是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我從小受到的教育宗旨。所以我是為了錢與時間,就是個魯蛇,我也找不到什麼更好的出路目前的工作我也沒什麼熱情,就算看了求職報紙,求職月刊,人力銀行,完全沒有想做的工作....沒什麼技能,專長,怎麼換工作結果都不會變,這點我是清楚的,就是沒啥想學的。總之先試試!! 不行了在說。
宅男乙 wrote:行動力都很低了, 那...(恕刪) 這個我也看過,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也沒這麼大的野心至少扣除機車消耗成本要有3萬收入剩下來的時間我想做其他的事情。但真的是要克服我自身惰性,總之利用下班之餘到處跑跑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