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ki39 wrote:改七天這還好,說實...(恕刪) 可惜中山分局的承辦人員最近換人了以前的處理速度真的是神速以前曾在中山區一天內檢舉了30件違規停車的案件,隔天就全數處理完畢 現在換人了,雖然處理速度也是很快,但是前一位承辦員警真的蠻神的
tsuru wrote:請問如果排氣管防燙...(恕刪) 這部份是屬於監理所的處理職務你在台北市可以到台北市區監理所的網站檢舉http://tpcmv.thb.gov.tw/mp.aspx點進所長信箱裡進行檢舉就可以了主旨就打上機車無防燙裝置違規檢舉內容註明車號、發現時間及地點就可以了上傳檔案那欄再附上你拍的可辨識無防燙蓋的照片應該一個星期左右台北市區監理所承辦人就會回覆你處理狀況了一般來說只要照片拍的別模糊到難以辨識幾乎都會通知車主去驗車如果你覺得不夠也可以一併到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察交通大隊進行檢舉http://police.gov.taipei/ct.asp?xItem=92275895&CtNode=62861&mp=108001這種檢舉如果成立,就是直接舉發開立罰單了(監理所只有通知驗車)不過這部份不是每個承辦員警都會舉發處理有些比較怕事而不敢開單的都會推說是監理所的職務但監理所其實都建議過我也可以直接向警察單位檢舉進行開單舉發所以其實員警是應該要處理這類違規的如果你遇到不敢舉發的員警就一樣到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察交通大隊的警政信箱反應也可以之後就會有主管級的警務人員回覆你了有很高的機率會重新辦理反正看你堅持到什麼樣的程度了如果該排氣管是那種改裝的噪音管建議你全部都去檢舉環保署噪音檢舉網站也去丟一份給這些自私白目製造環境噪音的人多一點教訓
我們這的警方都看情況受理的,通常有影片的話就沒問題如果只有照片有爭議就比較不容易受理但還是會打個電話告知....也曾經遇過一次只檢舉前車沒打方向燈,結果旁邊剛好有台機車停在雙黃線上,他也順便開下去但不能後製時間水印這點是比較奇怪的如果是機身本身就有這功能的話其實是在機身中幫你後製好的而只是換個方式到電腦上後製的話,時間只要確定正確就沒什麼問題如果警方很明顯的案件,沒有爭議性卻不想受理的話,把案子扔到行政院再檢舉一次他們會直接發文下來,一樣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