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紅綠燈~拿手機出來看~就要開單嗎??


武志 wrote:
請問~~機車行駛中手...(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 .....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跟這幾項有關

rps20827 wrote:
網路上看到轉po有違...(恕刪)


感謝分享。。

小屁孩一個,自己都承認停紅燈拿手機看未接了,真是沒救了,而且,話語中又帶有挑釁的味道,看來又是一個孝子。。
isotqm wrote:
歪個樓談一下
如果我停紅綠燈
從腰間拿出紙本地圖看一下
這樣的"情境"(以情境來談)
與拿手機看未接來電
哪一種比較貼近法規要禁止的本意
(法規禁止的用意是怕分心造成交通危害)



諸多案例中 看地圖的應該是少數

所以因為這法案 "被犧牲"

絕大多數的法規 都會犧牲掉少部分族群

為了抑止 "更大"的危害

相信用手機 看時間 看地圖 被罰的只是少部分

絕大多數 看手機 是為了看簡訊 看Line 看FB 或是講電話吧

因為這部分很難制定的太細 制定太細 不只法規難寫 執法也困難

所以只能用通俗簡易的方式來達成禁止的目的
กิิิิิิิิิิิิิิิิิิิิ ก้้้้้้้้้้้้้้้้้้้้ ก็็็็็็็็็็็็็็็็็็็็
今天上班時也錄到一位先生,紅燈差不多剩40秒的時間就拿手機出來,在大太陽底下一直捏滑捏滑(縮小放大),在看地圖嗎?結果太忘我了綠燈不走還被後車叭...後來耳邊隱約傳來類似叭尛的對罵聲

像這種影響交通的人,民眾能自行檢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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