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kung wrote:
1.請記住,你的告訴期限是6個月,至少要進入調解程序
2.你有報案,有筆錄,可以請承辦員警幫你送調解委員會
3.準備好資料去調解(財損/傷害包括已支出及預訂將來支出/慰撫金)
4.調解沒有強制力,只是給你一張桌子兩方坐下談,別抱太大希望
最大的效果是將來檢察官詢問要不要和解時可以理直氣壯說我要和解但對方沒誠意
5.調解時跟對方說一定告傷害,問他是要繳罰鍰給政府再加個前科,還是直接加到和解金來和解
6.希望你到這裡就可收工
7.交通傷害案件從刑庭到附帶民庭至少要跑個1年以上,要有心理準備
8.調解不成歡迎上來發問,再告訴你往下程序
9.不要獅子大開口,那會惹人嫌,但對不負責任的人也別客氣
10.祝你早日康復...(恕刪)
筆記一下...最近也被汽車迴轉撞上...GG了...
187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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