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理賠對方受傷,最高20萬元。若對方佔錯比較高,只要賠他提出的總金額三成就好,而且還是您的保險公司賠。就算對方最高要求60萬元,但這實在不太可能,樓主不必太煩惱,記得六個月內要簽和解書,否則警察就會當已經和解完成,雙方都拿不到理賠金。我去年遇到一場車劫,經驗談!
8250ming wrote:強制險理賠對方受傷...(恕刪) 因為對方有開刀,可以的話,鑑定報告過失比出來後,去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吧!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定後是不能再訴訟了!既然有保險(應該有保第三責任險吧?),調解時請保險員陪同,車損跟人傷的損賠保險都應該夠付了,調解基本上都會成立!不然和解書就算內容有聲明放棄民刑事追訴權,對方還是可以提告!哪怕最後可能是不起訴,也還是要跑法院!
直接連絡對方想怎麼處理比較快雙方如果喬不定就送鑑定吧其實這也沒什麼難判斷的你沒有變換車道,雙方又是在同車道後方車須保持安全距離所謂的保持距離是指不論前面幹嘛,後方車都要能煞住PS:除非對方筆錄與你說的不符這種送鑑定基本就是後方全責但要考慮到車鑑會那邊有時會有奇怪的看法造成對方提過失傷害會成立只有這點比較麻煩而已
頻 域 wrote:目前看到的重點1....(恕刪) 如果這樣的話樓主可以免費請法官申請車禍鑑定對方會比較吃虧呦這種案例很高機會後方全責我之前有遇過 同線道內未畫分機車道一個阿伯騎很邊邊我超過他時 他切出來撞我後車箱摔倒腦出血 索賠三百多萬車禍判定 判決我全責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倒置車禍提供你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