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底下有兩組員,一位資淺男(三、四年),但表現反而積極主動。一位資深女(八年),履歷寫的美化過頭,有些履歷做過的工作,報到到第五個月,才達到新人來三個月水平。本來是想請他走,後來是代理主管說目前凍結人事,再差多個人手也好,才讓他留下。雖然我跟另外一個男組員其實不想留這位女組員,因為能力與履歷不相稱,也常拖很久才交報告。
Q1因這女組員研究報告有時有邏輯錯誤,文圖不符的狀況,特別是剛來前三個月,於是我都以MAIL批改,寄給小組(只有兩位),作為證明,同時我也想減少口語衝突。女組員認為我針對她,對別人另一種態度。其實我改的是:真的文句邏輯不通,文圖不符,甚至交辦的重點沒寫。
難道有錯主管都不能改?不改,到時你考評怎麼寫,哪裡來的證明?如何避免落人口實,又能兼顧考核證明。
Q2該開始罵還會聽(試用期),現在變成,交辦事項有時愛理不理,問她現在有沒有辦法在同事離職後,來個不答。(之前試用評量自我評分時就是拖時間,來自己幾分都不知道)或是用MAIL交辦事項,有個證明,以前會回應,後來不回應了,這我怎麼知道她知不知道?還說用MAIL溝通不是很正常,問題是我沒那麼笨,一是證明,畢竟口說無憑。二是,不想被激怒。(因為明明邏輯怪,但是強辯),勞基法有說不能多用MAIL交辦事項?我怎麼知道她到時說我沒看到MAIL,所以沒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