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內人問的

內人原本在大醫院做護理師

生小孩後因為想要多一點時間陪小孩

剛好有機會轉到行政部門坐辦公室,可以周休二日也不用輪班(薪水當然也少很多)

現在小孩去幼稚園了,加上老婆在這裡做的很不快樂

這個部門的規定是,自己負責的案件,必須在每個月訂好的時間點前完成

所以部門裡幾乎所有人都會去加班(醫院當然是沒在給加班費的)

我老婆雖然在臨床很上手,但可能個性上沒那麼適合行政

幾乎每個六日都去加班,每個月deadline前幾晚還要待到11, 12點才勉強做的完

加上主管很討厭,薪水又低,所以現在想離職


但是老婆跟我說

若提離職的話,假設今天提(6/3),依勞基法可以在7/2離職,

但是只要是7/2之前所產生的案件,他這樣就必須回去把他做完,不然不會有別人幫忙做

我一直在想這是合理的嗎?

這個部門可能的工作節奏是,這個禮拜處理上個禮拜的案件,下個禮拜才有空處理這禮拜的案件

但都已經離職了,而且是盡全力還是沒辦法做完的案件,照法律上還需要回去做嗎?

請各位幫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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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iangra wrote:
幫內人問的內人原本...(恕刪)

沒有這回事
先前也是說沒做完不給走不給辦手續,於是預告時間到照樣走人
交接的文件資料整理好就是了...

draiangra wrote:
幫內人問的內人原本...(恕刪)


工作進度整理一下,

手上的案子能結掉就結掉,

新案子就不接了,

叫主管趕緊派人交接,

記得寄封正式的離職預告給人事和主管,

除非有非她不可的事情,

不然就是進度和後面要做的事情"交接"清楚,

最好把交接清單自己也印一份或是拍照存檔...

預告離職後就可以每天準點下班了...

依照政府最近的定義, 月薪要15萬以上才是責任制...
我也是認真負責的...奴隸!

想當初退伍時,手邊也有一些文書沒處理完善,所以18退伍令拿到後,繼續留營,後來變成活老百姓後,還穿軍裝混進營區,現在回想...一切都是夢境!

mariase wrote:
沒有這回事
先前也是說沒做完不給走不給辦手續,於是預告時間到照樣走人
交接的文件資料整理好就是了...


Probe00 wrote:
工作進度整理一下,
手上的案子能結掉就結掉,
新案子就不接了,
叫主管趕緊派人交接,


我知道他主管就算不簽離職單,只要有預告一個月到了就可以走
現在煩惱的是怕他主管機機歪歪說他要回來把自己的案件做完
而且應該100%他主管不會指派同事來做交接
他就是要弄我老婆...
我老婆同事八成也都不想要來接他的案子(因為其實大家都很忙),所以我老婆也怕麻煩到別人
但我自己是覺得,他主管卡人力卡這麼緊,
現在這情況這是他主管造成的問題,我老婆不用也不應該去煩惱別人來接了會怎樣

現在煩的是
如果提離職了,並且直接跟主管說,我做到一個月後會直接走,不會再來把這一個月內的案子做完
但他主管搞不好就會用"交接不當、工作尚未完成"等等事由來鬧

離職日我很清楚不管主管有沒有簽,有預告就是一個月,這沒問題
但這種自己負責的案子,到底要怎麼跟離職切的清楚,我自己看勞基法條文還找不到方向...
我思,故我在。
draiangra wrote:
幫內人問的內人原本在...(恕刪)

已經離職..回去做功德嗎

提離職 沒給交接人
時間內負責的事做完 時間到閃人放空城就好

公司沒你老婆會倒嗎
主管是能凹人就凹

draiangra wrote:
幫內人問的內人原本...(恕刪)


我們公司是 離職時會有未完工作清單
列入交接範圍內

未完的工作 由後手接續
如果在離職前 找不到人員接手
就是由主管接手 或 主管指定的人員接手

以我的工作來說
一個案子要搞半年以上
如果都沒人接 我要回來處理後續
還離職做啥....

主管是做啥吃的.....


draiangra wrote:
我知道他主管就算不...(恕刪)

自己負責的案子獲利又不是進自己口袋
獲利進誰口袋就由誰找人負責接手啊...

draiangra wrote:
我知道他主管就算不...(恕刪)

都要離職了 管它弄不弄
離職前不要搞破壞他就要求神拜佛了!
光沒加班費這一條離職去桶勞動檢查就玩死他了
還想怎樣!

draiangra wrote:
我知道他主管就算不...(恕刪)


交接只是把工作進度匯報而已,

不需要做完, 除非他們願意付顧問費,

這些都可以在離職預告寫清楚,

這個預告通知就可以當作存證信函使用...

但是離職前該有的進度還是要做,

上班時間完全擺爛會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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