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kygogoro wrote:
版上各位大家好,小...(恕刪)
你不要太介意這事啦,
看開一點,
以下我就很直白的說,可能很傷人,請見諒!
普天之下,大部分人做事都是「本位思考」,
如果是1節課、2節課這種代課,
要排誰來代課,應該不太會有什麼意見,
但如今是整整4天的代課,
導師會考慮到風險,
這4天裡面會發生什麼事情,
回來時是順利銜接,還是一堆爛攤子等著收拾?
沒人能知道,
所以如何能儘量的把風險最小化?
我們易地而處,如果你是該班導師,你真的心臟能這麼大顆嗎?
陣前換將,說到底,只是想找個「比較有經驗的」,
如果有經驗又有合格教師證,那更好,
只是求一個心安啦!
有法依法,沒法就依例,
公假依法(公文)的話,是教務處排代,
實務上,若導師有屬意的A代課老師,就會知會教學組長排A代課老師;
若沒人選,就會請教學組長代覓代課老師。
你真要爭,就要去找出教學組長不能換掉你的法條,
若找不到相關規定,
那這事縱使心裡很不爽,也只能上來論壇抒發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