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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wama wrote:
職場環境應是合作夥伴...(恕刪)
好整齊的一段長度,確實是這樣,公司並不是刻意去佔員工便宜,因為真正大的開銷都不是這些小東西,只是各式各樣的細節需要修改制度來調整,在其他事情更重要的情況下,會盡量去避免遇到這種情況,減少煩躁的感覺,不慎疏忽的細節被計較,但已經多給的卻又容易被視為理所當然。
如果是有能力幫忙賺錢的,或者態度友善的,提出這些問題都很好,但若屬於媽寶,男女友寶的,時常都會因為外人不知公司全況而偏頗,小廟供不起大神,還是只能盡量避免,不過隨著不斷的調整,遇到這些問題的情況也都比較少了,因為我都多給,下一個重要的問題是,員工若能力與工作態度不符合這份待遇,就只能最快速度開除了,太多員工是來坑老闆的。這樣才能對其他有貢獻的同事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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