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把我弄走但不想給遣散費

你的觀念有問題
這叫 維護個人權益,不叫賭氣...
當然 不是爭取到了 就一定會一帆風順
但 勞基法 是個人工作權益的最低基準法規
若你連自己都不維護自己的權益時,請問 你想靠誰來幫你維護??
選錯公司或老闆 是另一件事
自己能力不足、被抹黑、做人失敗 也是另一件事
能發揮專長去找更好的前程 也是另一件事
現下 自己的權益已經明顯受損時
請先自助,再靠外助



JasonStock wrote:
2018-09-18 13:16 by JasonStock
浪費了一堆時間去爭取一點點金錢, 這還不叫賭氣?!
又不是爭取了之後, 日後在職場上就可以一帆風順?
(都已經黑了, 怎麼待得下去....)
選錯了公司跟錯了老闆, 最好的方式就是發揮自己的長才去找更好的公司跟老闆

coralpolyp wrote:
我公司全省都有據點,日前南部同事離職,公司於是堅持要北部同事調職到屏東上班,由於同事不簽調職單,所以公司強迫次月馬上變更工作地點,一併發存證信函說曠職一天記一大過,滿三大過直接解僱! 次月一號北部辦公室就抽掉他的打卡表,讓他連打卡都沒有記錄,當天也沒安排工作給他!
當然目前該同事暫時就回家了!
領滿三大過的他還在想辦法怎麼應付追討這四五年的資遣費
公司也都常常加班三個小時以上,加班算常態
公司說是責任制,所以這樣正常

勞基法沒有「責任制」這三個字,加班費該給的還是要給,
就算有簽契約,也是無效契約,基本上是給僱主簽「心安」,員工真的想要,老闆還是跑不掉的.....

然後不同意調職,就要資遣,不能找理由開除,由其這種北部調南部的,
只要員工去申訴,公司不會贏的,而且,不管資遣費多少,
公司都要先罰一筆錢,有些條款還罰的不輕,
所以不要以前員工好,就「積非成是」,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鬼....

jameschou wrote:
這個概念就是,如果你...(恕刪)

其實這個已經違反勞基法了,
不當調職,跟不友善工作環境(又名職場霸凌)員工可以去申訴,
不管最後結果怎樣,查到就先罰一筆,
只能說,台灣的勞工太善良,而老闆也太不用功了....
簡單來說就是我在原單位一直被增加其他工作及一些無意義的瑣碎雜事對工作的標準也一直不斷提高...然後我受不了了跟主管吵起來他就叫我簽調職降薪...我離開後那主管接起來做時就增加2個助手(自己家人)...無意義的瑣碎雜事也直接免了...為了求進度工作標準也降低很多...但還是常常來不及交貨給我目前的單位...所以有時候沒工作了就會有空閒時間...然後我目前負責的工作是較簡單的...他們覺得我目前的工作常常會有空閒時間...請一個新人來花較多時間一樣可以做完...但薪水可以少個幾K...所以才一直想把我弄走...而資遣我他們又划不來
fenga6350366 wrote:
簡單來說就是我在原...(恕刪)


反正任何文件不要亂簽 堅持要求公司依法資遣 開立非自願離職書

正常上下班 下班時間到就走 工作內容做好份內的 要多的沒有

以你6年的資遣費來說 我猜至少10~20萬跑不掉吧

fenga6350366 wrote:
簡單來說就是我在原單...(恕刪)

直接跟他們講明,你一個人多幾K沒什麼大不了,公司又不缺這些錢,
是流程供貨不及,又不是你偷懶,如果要你走,直接資遣就好了,
不要搞這些小動作,我相信公司真的不差這些錢.....

JasonStock wrote:
其實每個人的時間都是...(恕刪)

會這樣對待員工的公司,通常不會只針對個人,
一般是對所有員工都是如此,...

如果因為你的的抗爭,而讓留下來工作的人可以有「比較」好一點福利,
不也是功德一件??.....
例如本來要求標準是10...當你達到標準後他又要求15....你再度達標時他要求變20...當標準變25時進度嚴重落後...收貨的廠商要求只有10而以....弄到25根本是無意義的...氣不過後跟他吵了幾次讓他自己去做做看...換他去接時他覺的標準25根本無法作業直接將標準降到10...可能跟以前落差太大被反應幾次後又將標準提高到15...你要求他照著之前的標準25作業嗎....他回你說我是老闆我喜歡怎做就怎做
ps.收貨的廠商是用肉眼檢視標準的...而那主管肉眼挑不出毛病時居然用尺量...就是這0.5~2cm之間的誤差在找碴
bbctank wrote:
直接跟他們講明,你...(恕刪)
我目前所在單位以前忙不過來時會增派1~2個人幫忙...自從把我調過來後就固定2人了...然後幫忙的人到了我前單位...量多時一天做下來真的快軟腳...量少時有點空閒時間他們又會來找碴...我就心想量少時我慢慢摸一樣可以做一整天(任何人都看的出來)這時候他們就不會來找碴...做快點爭取點時間休息他們就會一直來找碴....搞不懂這是捨毛病
當主管跟厲不厲害有什麼關係,不就是什麼職位做什麼事而已,基本上(我是說基本上),正常公司員工正常出勤正常工作,沒有公司會故意逼員工離職,只是以自己看過的事情分享而已,樓主公司當然已違法,這裡高手如雲,樓主如提告可否不吝分享後續,讓我後生晚輩學習以後遇到該如何為自己爭取

每個人也只是經驗分享,用辭沒必要這麼激烈吧,很多人說得那麼厲害,怎沒人帶著樓主去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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