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太當好人 wrote:4月底 離開了工時...(恕刪) 沒有發offer letter 給你就表示還沒要任用.找工作真的要多找幾家...到時候才有談判籌碼或備案.離開工作16年的前公司, 在業界並不算新人..如果自己有人脈應該很好找到下一家公司.除非面職的這家真的"錢多事少離家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