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中小企都根深的覺得,勞基法上的那東西是福利,不是法規
最常見的就是不給加班費,卻希望員工每天有責任感的免費為公司加班1~2小時
不然就是沒有病假、特休,只要請假一律都是事假計算,而且請1天還不是按比例扣一天日薪,還給你多扣錢
(這種情況在一例一休後,還是公司被勞檢盯上後,有些公司真的有所改善了)
還有就是勞保低報也很常見,月薪30k,但勞保只保2萬多,用的方法都是底薪+獎金+有的沒的來躲規定
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因為鄉下工作難找,老闆就是吃定你 不然去檢舉我啊
但員工又不敢,怕丟工作,加上地方政府不會想積極去管理,自然就變成這樣
我跟你說如果你想要政府、還是老闆佛心
那真的不如求己
把自己的能力價值變高,或換到好找工作的地區,更有能力最好自己出來開業
而且要懂的和公司談,面試時不要不好意思,該問清楚的就要問清楚
有沒有加班費、補休,特休,公司制度怎樣都要問清楚,不要進公司才發現問題一堆
然後又幹的要死,做個幾個月半年的又換工作,浪費自己的時間、也浪費公司時間
要把工作當職涯規劃,不是上班能混一天就混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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