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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30/8=91.66計算時為92(進位)
(92X1.33X2+92X1.66)X22=8744元(加班費)+22K=30744(扣掉30分鐘吃飯(兩餐時間,每餐15分鐘)+休息30分鐘)
(92X1.33X2+92X1.66X0.5)=7063(加班費)+22K=29063(扣掉1小時吃飯(兩餐時間,每餐30分鐘)+上午休息15分鐘,下午休息15分鐘,加班時間一共扣1.5小時)
所以,你開的薪資,真的沒有什麼誘因,自然不好請員工。
如果真的需要請員工,把薪資拉高到25K以上,含加班,員工可以領到34862元,對南部的勞工誘因相對較大,自然就容易請到合適的員工(如果不合適,啊~是不會開除嗎??)
tomplua wrote:
我朋友在南部從事餐...(恕刪)
只能說台灣的老闆們 別再用自己的腦袋去看事情想事情.
整個世界的變化是世代的變化 你們的腦袋跟不上了.
一個月4天假 30000 對上 一個月6天假 27000
3000 塊的差距兩天假. 對大部分的人來說(只針對大部分的人阿,你不要跟我說有些人希望更努力. 那只是少部分的有些人.
不要拿少數來充當大數) 多兩天可以休息或是利用 那不是3000塊能替代的.
新的世代享受自由 享受自我的時光! 老闆們換個腦袋換個想法! 畢竟這些人都是未來幾年的主力消費族群!
你不懂他們.....你還做啥生意?
話說回來....4天假 30000 / 9個小時? 大陸北上廣深很多服務人員賺的都不止這個錢! 人家公司還包吃包住! 你呢?
不要老想著賺員工的錢! 你拉低薪資就是變相的賺員工的錢. 你的員工能有多少上千還是上萬? 就算是上萬員工好了! 外面的消費市場有多少人? 兩千三百萬人! 你要想的是讓你的員工幫你賺錢. 而不是你賺他們的錢又要他們幫你賺錢!
現在是1997年!~ 現在是2017年~
老祖先都說了 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不可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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