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陽橋鄉村別墅 wrote:哈哈哈 你都知道了幹...(恕刪) 其實我們是建議薪資調高。可是第一線的工作人員,面試主管反應假多比較好請人,薪資反而不必打太高。就是這樣的矛盾,讓我上來發問。到底是應該調高薪資保持休四天?還是薪資不變增加休假?
這篇文章上新聞了現在的文字媒體總是喜歡報導一些ptt或01的新聞要報導也不是不行但至少去詢問一下學者專家的看法然後對這議題做出個結論每次都是隨便擷取幾個網友回應然後一則新聞就出來了實在讓人有種不太專業的感覺以前的記者都還要外出跑新聞現在只要坐在電腦前面喝咖啡吹冷氣就能有新聞可報導只能說時代在變
tomplua wrote:其實我們是建議薪資...(恕刪) 其實這個問題可以拿計算機敲一下現在時薪140是吧?隨便找一間小7 當然最好要是直營店一天八小時 工作26天 薪水是2萬9多一點點 至於工作24天 也有接近2萬7不管是3萬元休4天還是2萬7 休6天 對求職者來說一點吸引力都沒有或許他打開家裡大門走個5分鐘就能上班了 如果不嫌棄加班或夜班的話 還能賺更多至於心態上是那種總之有一份工作就好的人 我想你們應該也看不上眼?提到解決方案的話開個 2萬4 月休八天到九天 請兩個人 然後加班付加班費要是做一做會嫌班太少就協調各分店調度(或是協調轉成休6 休4拿更多)或許還能找到離家近加減做的類型(通常這種都是媽媽型 有時間顧小孩比錢重要)雖然這樣看起來薪水也是很低 但是考量到現實 我想也沒利潤空間能提出比時薪高的多的薪水要是有那空間的話 早就加薪找人穩住現場 何必煩惱多少薪水休假的問題...
tomplua wrote:其實我們是建議薪資調高。可是第一線的工作人員,面試主管反應假多比較好請人,薪資反而不必打太高。就是這樣的矛盾,讓我上來發問。到底是應該調高薪資保持休四天?還是薪資不變增加休假? 1. 有人會嫌錢多???2. 假多比較好請人? 還是因為錢上不去才會要求要假多?大家都是聰明人要是你去求職, 面試的跟你說錢就只有28K頂了, 你會不會要求要假多一點?不要倒果為因
依據勞基法,休息日加班費,前兩小時,每小時 是乘上2.33(多1.33倍),後6小時,每小時是乘上2.66倍(多1.66倍)薪資https://labweb.mol.gov.tw/月休4天,薪水30k,月薪應在22300左右22300/30/8=92.916 時薪乘數算9393x2.33(休息日加班前兩小時)x2+93x2.66(休息日加班後6小時)x6=1917.66,進位後是1918元/1天休息日加班費1918x4=7672(4天休息日加班費)+22300(月薪)=29972元而薪水27000元,月休六天,等同有2天休息日加班,月薪約為2300023000/30/8=95.83進位為96元時薪96X2.33X2+93X2.66X6=1979.52進位為1980元/1天休息日加班費1980X2=3960+23000=26960所以,選擇月休6天,薪資27K,月薪比較高,加班費也比較多..........是人都知道要怎麼選擇.....既然輪休關係,月休6天會導致排班困難,那麼,你應該將月休4天,月薪拉高至23500元,如此計算下來,含4天加班費,勞工可以領到31583左右,這樣和月休6天相差約4583元,兩天休息日的加班費,多了4583元,近4600元勞工算下來,自然覺得伐算,等同一天加班費多了2300元左右,勞工為什麼不多做2天???算給勞工聽,勞工自然願意選擇月休4天。當然,如果月薪能提高到24K以上,那誘因就更大了,要勞工加班,有何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