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決,多謝各位
可上勞動部網站民意信箱寫信發問。
如果公司不准病假,就去上班呀
上兩天班,就去看醫生,說覺得上班後傷口變痛
就再請公傷假
再不准假,就拿診斷證明去問勞工局
應該很快就會讓你休假了

cbbug925 wrote:
公司這種作法可是合法? 我能有什麼作為與權益?


1.公司還沒任何作為,和你討論何去何從而已,稱不上違法。
2.找你的經理私下好好聊聊,了解公司的想法,再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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