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jhen wrote:
婚後的職涯是一連串...(恕刪)
這我完全同意,我婚前做的就是外商內勤(國台英語客服)的工作,所以婚後就算換工作也是類似的性質.
你所說的各點我的工作都可以配合,除了請育嬰假之外,但不是因為公司不給請,而是我實在不是帶小孩的料.
當時我的解決方法是找到一個好保母,然後就在他家樓下買了一間房子,這樣早晚都搭電梯送小孩就可以了.
話說這房子到現在已經漲了1千多萬,都要歸功我兒子帶財來
Ricado wrote:
這些問題套用在男人身上也一樣,重點是雙薪家庭,夫妻雙方本來就該協調分攤工作
如果另一半都不願意體諒,憑什麼要企業去體諒已婚婦女的就業困難
Ricado wrote:
相對之下,如果同樣的工作,男人做、女人做結果一樣,男人做可以省掉一些麻煩,企業為什麼要找女人來做,尤其是已婚的婦女。
其實有時候想想,政府保護越多,只是降低婦女就業市場的競爭力。
ru892 wrote:
版上有沒有跟我一樣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