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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行銷企劃、剛入行的劉小姐,第一份薪水2.6萬元,看似比22K的社會新鮮人好,但劉小姐說,公司人事精簡,每人身上都背負2、3個企劃案,不僅工作時間壓迫,客戶還常常給她排頭吃,每天平均工作11小時,且時常加班到晚上11、12點,這種「責任制」的工作,沒加班費就算了,晚上沒公車還得搭計程車回家。

劉小姐算一算每月工作時數超過220個小時,扣掉計程車費1000元,時薪僅113元,大嘆比「工讀生」還廉價。


看完突然有種在看自己朋友的感覺
如果改個姓氏我一定會覺得是在說我朋友


我朋友就是從事行銷,因為是責任制所以常常要加班
每次約七點半吃飯他總是會因為工作上的事情遲到
吃飽飯後回家還要繼續工作
聽他吐完苦水才知道行銷這工作一點都不好做

原本還很羨慕他出社會的薪水還不錯呢


是說做行銷的真的是如此嗎?
有時候會覺得是朋友被坑了
文章關鍵字
你朋友薪水多少? 該不會是26k吧. 希望台灣人的標準沒有淪落到認為26k的薪水還不錯.

Aznsilvrboy wrote:
你朋友薪水多少? 該...(恕刪)


他剛出社會一開始的確是覺得26K還可了
以社會新鮮人來說!!!!!
這已經是小 agent 長期以來的劣質職場文化

以前我在台灣一些 apple 論壇代朋友徵一些人, 開價至少都是 40K 起跳,
還被這些蘋果迷痛批血汗職位 (可能是在美國賺習慣了)

小 agent 的老闆剛入行時, 大都也是這麼血汗, 等玩過一些案子後, 不想再被壓榨, 就在跳出來開小 agent 然後再壓榨剛入行的年輕人,

光台北的小 agent 可能就比全台的 7-11 還要多

回到供需原則, 大家就只能低價搶案, 下面的人待遇當然也就越來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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