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行銷企劃、剛入行的劉小姐,第一份薪水2.6萬元,看似比22K的社會新鮮人好,但劉小姐說,公司人事精簡,每人身上都背負2、3個企劃案,不僅工作時間壓迫,客戶還常常給她排頭吃,每天平均工作11小時,且時常加班到晚上11、12點,這種「責任制」的工作,沒加班費就算了,晚上沒公車還得搭計程車回家。
劉小姐算一算每月工作時數超過220個小時,扣掉計程車費1000元,時薪僅113元,大嘆比「工讀生」還廉價。
看完突然有種在看自己朋友的感覺

如果改個姓氏我一定會覺得是在說我朋友
我朋友就是從事行銷,因為是責任制所以常常要加班
每次約七點半吃飯他總是會因為工作上的事情遲到
吃飽飯後回家還要繼續工作
聽他吐完苦水才知道行銷這工作一點都不好做
原本還很羨慕他出社會的薪水還不錯呢
是說做行銷的真的是如此嗎?
有時候會覺得是朋友被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