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資遣她,剛好她懷孕了....




Ricky國道 wrote:
樓上的,是你朋友沒繼...(恕刪)




原來如此!(筆記)




芭樂068 wrote:
遵守法規叫痛苦,那不要開公司比較不會害人


+1
如果一定要無良才能做生意..
那為了他好..還是現在痛苦些..
免得到時下地獄時後悔..哈哈..
我是護理師..目前懷孕8個月..預計明年1月開始休假..
先放年休..我年休28天不含例假日...
如果12月底生產..大概產假要休到2月中..然後年休到3月底..期間都是領全薪6萬
育嬰假前6個月有一點津貼可領..之後就只有吃自己囉!

一收到我的育嬰假申請..主管開始GGYY....如果撇開她那些雜音不管.......請假於法有據~~
我在這家醫院上班13年了..拿那些調單位什麼的來嚇我?她想太多了..對我來說哪個單位都一樣~

目前工作上也還OK..搬病人什麼的..懷孕也不會力氣變小啊..只要不是100KG那種重量級病人..
只是過午夜後容易想睡覺..小夜班回到家太晚了..所以申請了小夜班臨時宿舍..
這也是意外之福..新建宿舍位於蛋黃區..剛好只剩一間單人房..衛浴網路一應具全..太幸運了
(這時候..就不要糾結為什麼孕婦還要上夜班..這種事情了...)

護理師懷孕上夜班這種事情..實在太普遍..普遍到讓我無法吐槽..
本單位還有罹患肝癌的29歲護理師陪我一起上夜班....

Ricky國道 wrote:
你說的在我看來完全錯...(恕刪)

看完整棟討論,覺得 Ricky國道 真是有俠義之情

Ricky國道 wrote:
你看過相關法規嗎?


還是沒看完整棟樓?


違法的是樓主與樓主公司吧!..(恕刪)


法令沒有明訂公司不可以資遣孕婦,請不要自由心證。不過因為孕婦若出申訴,性岐會偏向孕婦的機率相對高,所以多數公司盡量不碰這一塊,但並不表示孕婦無敵,請大家先建立正確觀念

若真上調解或法院,接下來就是看哪一方舉證能讓人信服。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建議公司對一些表現不佳素行不良的同仁都要留下約談或指導或懲處紀錄,這時候就能夠派上用場囉

對於擺爛員工公司卻莫可奈何,那也很好笑。現在開始蒐證猶未晚也,加油

不拉不拉!!! wrote:
法令沒有明訂公司不可...(恕刪)






確實沒直接規定不可解僱孕婦



但不是一直討論就業歧視法嗎?


還是你搞錯?希望你看清楚點


不要因為你,讓我被別人誤會







Q14 何謂懷孕歧視?

A :一般常見者有:
雇主因成本考量而不歡迎孕婦:認為其懷孕及生產期間一定會產生各種生理狀況,並造成對公司的總體效率、產能之減低及人事成本之支出。
混合動機因素:指上主因上述(1)種因素,加上孕婦確實在職場上有不善的表現。例如:懷孕期間工作表現上碰巧發生部分失誤,以致造成雇主輕重不一的損失;或因身體不適而降低了平日的工作表現水準等狀況,而對孕婦有不利的對待。
雇主純粹因個人歡念好惡或依般社會對孕婦的刻板印象,而認為僱用孕婦會造成對公司形象損失,使消費者流失的歧視。
...................................................................

不拉不拉!!! wrote:
法令沒有明訂公司不可...(恕刪)



又卡樓?

Ricky國道 wrote:
確實沒直接規定不可解...(恕刪)


你讚!

我命不錯,一直遇到好老闆
但我大概也屬於那種奴性重的!(有些觀念錯誤)

看了這篇,爾後親朋好友,遇到類似問題
一定會鼓勵她(他)們不要放棄自己權利

至於資方會去想辦法不當資遣員工的

真不是無良
就是無能啊!



不拉不拉!!! wrote:
若真上調解或法院,接下來就是看哪一方舉證能讓人信服。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建議公司對一些表現不佳素行不良的同仁都要留下約談或指導或懲處紀錄,這時候就能夠派上用場囉





說真的這些東西,在現在惡劣雇主用到不要用的招式了


員工平常遭受雇主栽贓危誣陷,要馬上申訴勞工局作為依據


有時候雇主記過根本就是看心情,看天氣想省人事費用,理由千百種



雇主解僱員工也都說有證據,但往往上了法院,這些證據都很搞笑


懷孕前不資遣,非要挑懷孕才資遣?真的很奇怪的事情




相對惡劣雇主的招式當然都有破解之道


再說解僱與開除是(最後手段,已經沒有辦法的辦法,那也代表員工夠爛,爛到底,或你的公司真的要倒閉沒辦法了)


其實我說了很多,有認同也有不認同的,但真的上過勞工法庭的,你在回來檢視我說的對不對,不要聽人說,不要只看資料,真的去過法院在來看看



我也常發現勞工局的專業人員,有時跟法院根本不同調,甚至還很多厲害關係(例如免費調解,但所屬協會卻拿調解成功率獎金)

這些黑暗內幕要真的走過的才知道

不拉不拉!!! wrote:
建議公司對一些表現不佳素行不良的同仁都要留下約談或指導或懲處紀錄,這時候就能夠派上用場囉

對於擺爛員工公司卻莫可奈何,那也很好笑。現在開始蒐證猶未晚也,加油
...(恕刪)


其實我對於所謂的表現不佳素行不良

留下約談或懲處記錄

我實在是覺得這都是主觀認定

除非說員工有明確的殺人放火吸毒或性侵騷擾其他員工~

否則簡直是欲加之罪何患無窮

你說一個員工表現不好~過去一個員工幫公司月作百萬業績~現在只有做五十萬~

請問憑啥資遣他~他擺爛嗎??還是他不努力~又或是老闆自己要檢討~又或者是大環境所致

說真的~~所謂的考評考績都是很主觀的認定~你說客觀???只要夾雜人為評分~就不會是客觀了~

大家都不是第一年出來工作的~應該很明白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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