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採購請注意,購買香蕉水,可能觸犯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

SGS驗一次好像幾千塊~
用新原料前驗一次應該不會算大成本吧?


gsxrr wrote:
甲基異丙酮 屬於 第...(恕刪)


先補充一下,是異丁酮,不是異丙酮.

早上因為急著出門,所以沒有仔細看.應該說,問題出在另一個地方.

您可能要先注意MSDS,看看MSDS上面有沒有註明裡面含有超過1%W/W的甲基異丁酮.如果有的話您就被罰罰定了,申覆無用.

如果沒有註明,或許還有一條路吧.我認為您申覆的重點必須擺在貴公司不知道超過1%W/W的甲基異丁酮的這個問題上,而不是說貴公司不知道法規.這兩點是不一樣的.

如果被罰了.......就被罰吧.反正貴公司不會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家.只能說被罰一次以後不要再犯才是重點.

gsxrr wrote:
我們 查證只能從 文...(恕刪)


進料前應該會要求對方簽切結書,聲明不含某些特定物質
再來就是要求供應商提供第三方檢驗報告了
基本上只要購買屬於列管毒化物,廠商都要有告知義務,購買的人還得發文告知環保局,每次使用還得紀錄,這個有正是表單。不過香蕉水這種事情真的太扯,試著去申訴看看。
我覺得罰得很好
因為在法律前沒有不知者無罪這種玩意
你們應該向原料廠興訟要求賠償
廠商有財產沒辨法雙手一攤的
但現在反而是被廠商拉攏
看起來就像是一丘之貉

jiunyiu wrote:
先補充一下,是異丁酮...(恕刪)


不好意思
是甲基異丁酮 沒錯

MSDS 是沒有該成分

申訴時 已經特別指出
msds 沒該成分

但環保局 以 實際的香蕉水 有該物質 且超標
故應該申報而未申報 而開罰

所以 才會有
我們 認為 香蕉水 無需申報
(書面資料 沒有)
環保局 說要申報
實際物質 有


其實,像之前的銅葉綠素事件一樣,上游"蓄意"隱瞞來源資料的正確性,你下游廠商也只能跟著被拖下水...

結果勒,上游廠商沒看到有被罰的,假使有,也是不痛不癢的十幾二十來萬,老闆還爽爽的年收淨利數十億!

所以啊,政府執法總是虎頭蛇尾,該抓出來的都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看的大家都不知道判斷基準在哪!
留下一堆懸案...還有不知該如何遵循的廠商...

p.s.至於管制毒化物,廠商要賣給你之前,會跟你要求許可證才能賣你!
而廠商以濃度低於管制值賣給你,你當時收貨時就會有COA,COA上會載明濃度,這COA是若發生爭議都是能佐證的證據!

COA= certificate of analysis
車,是買來騎or開,不是買來修的...但是我怎麼常常在修車啊?!

lyre1710 wrote:
我覺得罰得很好因為在...(恕刪)


我也 贊成 沒有不知者無罪

但現在情形是
我知道 有毒物要申報
(若是真的知道有毒物,就不會買了)
所以 我買一個沒有毒物的東西(香蕉水)

但廠商卻送來一個 有毒物超標的東西 (內含 甲基異丁酮 超標)
而我不知道
被查到了,所以 我被政府 罰

那這樣合理嗎

若是 合理
那買東西不就一點沒保障
買到有毒物
就罰你

當然可以說
去檢驗啊
這實際執行上 有些問題


當然 跟廠商求償 是另一回事
但就算求償了
公司在政府那邊
還是有一個前科在那裡

跟廠商一起
是不得已的情形

廠商沒去脫責
只是在幫我們 解套 而已

mcb wrote:
其實,像之前的銅葉綠...(恕刪)


我們買的是 一般性質的香蕉水
一般通路(五金行)也有

只是一般公司 買這種東西
都是向化工行或是製造商 買
而非 通路

一般香蕉水 根本不是 有毒物
所以 根本沒那些資料
頂多有 msds 而已

廠商隱瞞
給我有問題的東西
所以 我被罰

那再來 我根本無法杜絕這種情形
全憑廠商良心了

那對我而言
太沒保障了

要再多文件
再多保證跟證明 也沒用

hugohsia wrote:
基本上只要購買屬於列...(恕刪)


申訴過了
不過 所以開罰

再來只剩 行政訴訟 了



PS:這次開罰
受到牽累的
側面了解 有十多家 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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