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timate9527 wrote:
小弟身為倒楣的義務...(恕刪)
legitimate9527 wrote:
小弟身為倒楣的義務役 做滿一年才能退伍
最近天氣變冷 還剩幾個月退伍 卻還要每天半夜被挖起來站哨...
領的那個月薪真是慘不忍睹 比一個菲傭 印傭 還不如 卻要做月薪30000多以上的工作量
到底我現在是義務不願役 還是 一年志願役? 傻傻分不清楚
Why?為什麼要半夜被強迫挖起來站哨 這種破地方〈獨立連隊〉 位處偏僻 根本不會有人想闖進來
卻還要坳義務役兵去站這種半夜1~6點的哨〈1次兩小時 最愛2~4 最怕4~6〉
一邊站哨一邊想著 好想回台灣 好想回台灣 好想回台灣 還要忍多久才能回去?
望向美麗的星空吹著刺骨的寒風......
突然潛意識OS「奇怪 不對啊 我不是退伍很久了 為什麼還在連上站哨 ? 怎會醬子 怎會醬子??? 」
喔喔喔 手機設定7點的鬧鐘把我叫醒 他媽的 原來是五前年當義務役的惡夢...............
怎過了五年還夢到自己尚未退伍 還在軍中 真是見鬼啦
至少現在上班完全不用站大門哨 也不是時薪8塊半(恕刪)
"做滿一年才能退伍"這樣還有什麼好叫的?
那以前做2年甚至3年的呢?
我們憲法定義當兵是義務,有給錢就偷笑了,不能跟一般企業比...
如果您是志願役,那就可以比了。
最後再補充是作夢,跟大多數人比較起來也是美夢,
光是當一年兵就已經爽爆大部分在台灣還活著的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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